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 (发改经贸〔2019〕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统计、气象、银保监、证监、能源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物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巩固物流降本增效成果,增强物流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效率效益水平,畅通物流全链条运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快解决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是推进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实现物流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企业物流成本水平,增强实体经济活力的必然选择;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物流业发展的贡献不仅在于行业企业本身创造的税收、就业等,更在于支撑和促进区域内各相关产业产生更多的税收和就业,有力推动区域经济较快增长。要把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善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以物流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推动提升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构建高质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一)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物流骨干网络的关键节点,选择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承载城市,启动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网络化运行。(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强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短板建设。发挥政府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公铁、铁水、空陆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等的投入力度,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速换装便捷性,破解制约物流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的瓶颈。推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加强入港铁路专用线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支持铁路专用线进码头,打通公铁水联运衔接最后一公里,实现铁路货运场站与港口码头、前方堆场等的无缝衔接。(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城乡消费物流体系。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完善城乡配送网络,鼓励企业在城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和社区配送设施建设,将末端配送设施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推进设施共享共用,支持试点城市和企业加快构建城乡双向畅通的物流配送网络。实施邮政在乡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邮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升级快递下乡工程,加快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提升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2019年力争对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面向乡镇(村)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资源共享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工作,鼓励和引导城市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有效衔接,促进相关部门、大型市场主体的物流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在保障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扩大物流相关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为物流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查询提供便利。依托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单位,探索市场化机制下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的新模式,推动建立国家骨干物流信息网络,畅通物流信息链,加强社会物流活动全程监测预警、实时跟踪查询。依托行业协会实施全国百家骨干物流园区互联互通工程,促进信息匹配、交易撮合、资源协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央网信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铁路局、民航局、气象局、铁路总公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高质量物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五)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利用枢纽聚集的大量物流资源,为制造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物流服务,降低制造企业物流成本,提升区域制造企业竞争力,支撑制造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以深化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和物流降本增效专项行动为突破口,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研究出台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支持物流企业开展服务化转型。增加开行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等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提高协议制运输比重,扩大大宗物资运量运能互保协议范围,2019年力争达到25亿吨左右。加快发展面向集成电路、生物制药、高端电子消费产品等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货运服务,加大卡车航班开行力度,构建高价值商品的快捷物流服务网络。(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负责)
(六)积极推动物流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重大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物流核心装备设施研发攻关,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开展物流智能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推动物流装备向高端化、智能化、自主化、安全化方向发展。研究推广尺寸和类型适宜的内陆集装箱,提高集装箱装载和运送能力。在适宜线路开展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提升铁路运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制造业供应链智慧化水平。鼓励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发面向加工制造企业的物流大数据、云计算产品,提高数据服务能力,协助制造企业及时感知市场变化,增强制造企业对市场需求的捕捉能力、响应能力和敏捷调整能力。鼓励发展以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资源高度共享为特征的虚拟生产、云制造等现代供应链模式,提升全物流链条的价值创造水平。(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挥物流对农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聚焦农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加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鼓励企业创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经营模式,开展多品种经营和产销双向合作,提高淡季期间设施利用率。加强邮政、快递物流与特色农产品产地合作,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全程监控平台,加强全程温度、湿度监控,减少断链隐患,保障生鲜农产品品质和消费安全。鼓励和引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拓展社区服务网点,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模式,改善消费者体验。推动地方全面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九)发展物流新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以网络为依托的货运新业态规范有序发展。大幅提高铁路企业开行班列化货物列车数量。优化铁路班列运行组织方案,推动铁路门到门运输全程可追踪,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发展铁路危化品运输。发展端到端的物流模式。鼓励和支持云仓等共享物流模式、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方式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无人机配送等创新模式。(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商务部、公安部、民航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物流智能化改造行动。大力发展数字物流,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数字化。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物流软件智慧化水平。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乡村建设智慧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各地为布局建设和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提供场地等方面的便利。(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民航局、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总结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统一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完善多式联运转运、装卸场站等物流设施标准,力争在货物交接、合同运单、信息共享、责任划分、货损理赔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促进货源与公铁水空等运力资源有效匹配,降低车船等载运工具空驶率。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开发一站式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加快实现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研究在适宜线路开展驮背运输。发展海铁联运班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LNG罐箱多式联运。(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负责)
(十二)促进物流供应链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物流供应链系统化组织、专业化分工、协同化合作和敏捷化调整的优势,发展符合中国特色的供应链企业,提高生产、流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企业综合运行效率效益。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基于核心企业的链主型供应链,将上下游小微企业整合嵌入生产经营过程,强化资源系统整合与优化能力;发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平台型供应链,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发展依托专业化分工的互补型供应链,实现资源和渠道的优势互补,提高企业协同发展水平;发展基于区域内分工协作的区块型供应链,促进区域内企业高效协同和集聚化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竞争优势;发展基于存货控制的共享型供应链,打通与整合生产、分销等各环节的库存管理,促进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统仓共配。(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国际物流发展。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现场查验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协同共管,鼓励应用智能化查验设施设备,推动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率,提升通道国际物流便利化水平。加强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境外沿线物流节点、渠道网络布局。积极推动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促进大型集结中心建设。加大中欧班列组织协调和品牌宣传力度,利用进口博览会等平台引导班列运营公司加强与中亚、欧洲沿线各国的大型生产制造企业的对接,针对大型企业打造量身定做的班列物流服务产品,促进中欧班列双向均衡运行,提升中欧班列国际物流服务能力与质量。(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绿色物流发展。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力度。研究推广清洁能源(LNG)、无轨双源电动货车、新能源(纯电动)车辆和船舶,加快岸电设施建设,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车用LNG加气站、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充电桩布局,在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以绿色物流为突破口,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使用绿色包材,推广循环包装,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行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邮政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标准化单元化物流设施设备应用。精简货运车型规格数量,严查严处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研究制定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非标货运车辆治理工作。合理设置过渡期,通过既有政策措施加快淘汰存量非标货运车辆和鼓励应用中置轴厢式货车等标准厢式货运车辆,推动货运车辆市场平稳过渡和转型升级。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升级,逐步建立以新能源配送车辆为主体、小型末端配送车辆为补充的配送车辆体系。支持集装箱、托盘、笼车、周转箱等单元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以及托盘服务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二手集装箱交易流转。鼓励和支持公共挂车池运力池托盘池等共享模式和甩挂运输等新型运输发展。鼓励企业使用智能化托盘等集装单元化技术,研发使用适应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可重复使用的冷藏箱或保冷袋,提升配送效率。鼓励企业使用1200mm1000mm的标准托盘。加快物流信息、物流设施、物流装备等标准对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促进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
(十六)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物流企业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最大程度减少对物流企业业务创新的制约。规范、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查手续、压缩审查时间。在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基础上,支持地方在物流领域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精简快递分支机构办理手续,2019年内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全面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加快推动道路货运车辆异地审验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跨省异地审验。深入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铁路货运服务提质增效。清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开展专用线、专用铁路、自备货车、自备机车等铁路运输设备代维护、维修及运用环节相关服务收费。进一步开放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自备车检修、铁路运输两端短驳等市场,允许工程施工、装备制造、社会物流企业等参与并提供相关服务,促进降低铁路物流成本水平。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开展载运工具共管共用试点,降低企业自备载运工具运用成本。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运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货物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转移。研究推动160公里时速的新型货运列车投入使用,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图。实施铁路货运增量行动,2019年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达到33.68亿吨。(铁路局、铁路总公司、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降低车辆通行和港口物流成本。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修订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完善货车使用ETC非现金支付等优惠政策。深入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范围。降低水路运输过闸费。进一步清理港口收费,合理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城市物流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城市物流政策,指导城市提高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合理规划城市货运通道,避免一刀切限行。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有效释放货运通行路权,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必要需求。鼓励地方政府在城市中心区建设一批公共物流配送中心,通过租赁等方式为服务居民生活的物流企业提供必要经营场所。完善城市物流配送装卸、停靠作业设施。指导企业按照新近发布的《物流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建设大型物流仓储设施,应用大型分拣作业流水线,便利企业经营。在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允许在物流仓储设施内从事再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在货物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的情况下,研究出台允许动检证变更目的地的操作规范,为冷链物流跨区域分拨提供便利。(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应急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支撑体系
(二十)完善现代物流业统计制度。加快研究建立物流行业统计分类标准。研究完善反映物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质量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大对物流统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落实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加快企业样本库扩容提质,加强对物流重点企业运营成本、效率的监测。利用骨干物流平台开展公路物流监测。(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
(二十一)健全物流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物流标准体系,对不适应国民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需要的标准进行修订、转化或废止。深入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和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加强已发布物流标准在物流领域相关试点示范中的应用,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二十二)构建物流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研究编制并适时发布中国物流发展指数,从物流发展质量、效率、动力、贡献等方面,对我国物流发展质量水平进行客观、全面、可量化的综合性评价,为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可量化的参考依据。(发展改革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
(二十三)健全完善物流行业信用体系。研究出台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严重失信企业标准,构建政府层面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信用机构作用,组织建立物流企业信用联盟,鼓励开发针对物流行业的信用产品,推动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效果。(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健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四)创新用地支持政策。加强城市物流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同衔接。指导地方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利用有效载体和多种渠道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用途。探索政府负责土地平整并建设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企业负责建设经营性物流基础设施,约定土地物流用途并长期租赁的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研究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的支持政策。铁路划拨用地用于物流相关设施建设,从事长期租赁等物流经营活动的,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新的用途、权利类型和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在办理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自然资源部、铁路总公司负责)
(二十五)加强投融资支持方式创新。按照扶优做强原则,研究设立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发起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展市场化主动融资渠道,稳定企业融资链条。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范围内开发基于供应链的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资金流向实体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扎实推进物流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附件: 2019年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10项重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网 信 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务部
应急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统计局
气象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能源局
铁路局
民航局
邮政局
铁 路 总 公 司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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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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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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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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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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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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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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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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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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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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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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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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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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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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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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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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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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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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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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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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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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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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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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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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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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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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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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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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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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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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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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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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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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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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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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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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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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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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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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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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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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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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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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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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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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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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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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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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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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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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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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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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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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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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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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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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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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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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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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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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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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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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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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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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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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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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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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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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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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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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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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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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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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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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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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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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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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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