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东胜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药店记好五本台账

时间:2020-02-11 来源: 作者:

  鄂尔多斯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围绕职能职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将零售药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其记好五本台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记好“进店顾客的体温台账”,开展进店顾客体温测量工作。药店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测量台,为顾客测量体温并进行台账式记录,排查疑似患者。做好发烧患者筛查工作,对体温异常的顾客,立即上报社区和疾控中心,并引导其至发热门诊就医,并提供该市发热门诊清单。

  二是记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卫生清洁、环境消杀台账”,做好环境消毒工作。药店作为可能接触到潜伏期患者、人流量大、风险较高的场所。为了保证药店人员和顾客的安全,要求药店不定时地进行通风,做好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对营业场所的柜台及地面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对门把手和其他设施设备用75%的酒精进行喷洒。

  三是记好“药品经营企业退烧药销售情况台账”,实行购买退热药品顾客实名登记。对购买含布洛芬及乙酰氨基酚、氨基比林等退热药品的顾客要详细询问病情,实行实名登记,并及时留存(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症状、体温、疫源接触史等)信息,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东胜区疾控中心和所在社区;向代买退热药品的顾客详细询问并如实登记服药人信息。

  四是记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每日健康检查记录台账”,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要求药店人员在防护好自身安全前提下,保证顾客的安全,所有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填写每日健康检查记录台账,身体状况异常者不得上岗。

  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安全“账”,加大疫情期间监管力度。为全力保障药械、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重点查看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存在过期、假冒伪劣等问题、进货来源是否正规、供应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药品的储存和管理是否按要求执行、国家专门管理的药品是否按要求进行经营销售、环境卫生是否达到标准等,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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