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编制出台《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业经营场所安全防控指南》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为做好赤峰市商业经营场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日前,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商务局联合编制出台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业经营场所安全防控指南》,对于规范该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活动提供了指导。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所指商业经营场所包括农(集)贸市场、商场、商店、超市等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基本防范要求:(一)进入商业经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商业经营场所应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海报,以及各级防控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相关公告、通告,并设置专人进行入口检查和场内巡检,严防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商业经营场所。(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商业经营场所入口处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开展入场人员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并对其进行登记(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居住地),及时向商业经营场所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按相关规定诊治或隔离。(三)严格管控出入口。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个商业经营场所只设置一个出口和入口,或采取隔离带等方式分设进出通道,做到入口与出口严格分开管控。农(集)贸市场仅设置一个入口、一个出口确有困难的,最多设置两个入口和出口,并配备专人负责管控;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外围商厅有两个及以上门口的,只能开放一个门口,确保人员进出市场、商场和超市得到有效管控。(四)严格控制人流量。采取必要措施严格控制商业经营场所内人流量,并保证营业场所内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的必要距离。鼓励经营主体采取线上销售、线下配送的方式,降低经营场所内人员密度。(五)鼓励手段创新。鼓励探索采取二维码扫描等方式采集顾客信息,并设置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对收集到的顾客信息要严格保密。同时首推微信、支付宝等信息化手段扫描结算,尽量减少现金交易,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商业经营场所应该采取广播播报、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强化人们自觉防控的意识。

  三、卫生环境防范要求:(一)定时清洗消毒。商业经营场所入口处,经营场所公用物及公共接触物品每日清洗、消毒不少于2次,并及时更换卫生设备,确保消杀“无死角”。清洗、消毒及卫生设备更换应形成记录。(二)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门帘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采用空调换气的,应使用室外空气换气,并定期对空调设施进行消毒处理。(三)垃圾清运处理。确定专门的垃圾处理区域,对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应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二次消毒。(四)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五)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六)其他卫生要求。确保经营场所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食品经营防范要求:(一)禁止场内活禽宰杀、销售,严禁非法销售和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店面、摊点遗留的“现宰现卖”之类的牌匾和鸡笼等圈养设施一律予以清除。(二)禁止销售和使用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动物产品。(三)禁止经营和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等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四)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对所经营的食品一律明码标价。(五)经营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应将食品容器加盖或者放于密闭容器中,销售人员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大中型商场、超市经营的果蔬类产品宜事先分捡包成适量的小包装,以减少顾客店内滞留时间;小超市、商店宜采用顾客不进店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以避免人员过度聚集情况的发生。

  五、人员管理防范要求:(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护。商业经营场所的开办者是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业人员较多的场所,开办者应协调组织管理人员、员工和场内经营者分期分批有序返岗复工。返程返岗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开办者、社区报告个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状况,由所在开办者、社区分别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开办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有流行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但无症状的高风险人群,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发现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按相关规定诊治或隔离。开办者要认真抓好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并做好记录,发现与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相似的症状,必须立即离岗诊治。(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有条件的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工作服,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三)加强货品交接管理,货物在运输至经营单位后要及时做好防控消杀工作,货物配送人员与接货人员在货物交接过程中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交叉感染等事件发生。(四)鼓励市场、商场、超市经营者通过线上进行商品采购,确需派员去外地采购商品的,进货人员返回本地后必须重新居家隔离14天,无感染症状后方可返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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