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
京市监发〔2020〕72号
市价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稽查总队、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推动《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落实,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助力首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加企业和群众更多的获得感、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总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首善一流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和政务服务,助力北京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牢固树立改革为了人民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核心价值取向,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中,牢牢抓住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关切期盼,站在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开展改革探索,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
(二)坚持需求导向,解决关键问题激发创新活力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北京市市场主体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中集中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在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增强服务效能上提出创新性、制度性的解决方案,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坚持首善标准,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改革
在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做法和经验,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法制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新问题、突破性的做法,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提出改革目标和举措。对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研究改革容错机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四)坚持法治框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在政策制定、优化流程中既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要善于开拓思路,切实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创新性强、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尽快用制度化的方式巩固推广,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法治化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开办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办理结果,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或票据。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限。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
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北京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证照分离”全覆盖事项清单及市级许可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更新。
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并积极探索与审批改革相协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完善审管衔接。
3.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分批次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改革,完善告知承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告知承诺事项监管办法和违法失信公示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和审查程序,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投资的,按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登记注册,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5.深化产品准入改革。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做好国家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标准,确保许可审批有序运行。
6.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同时申请多项资质许可的,实施联合现场评审,减少重复评价。持续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事指南》,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更加规范化的认定指导。
7.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在保障债权人利益、信息公开、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完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他地址应作为纸质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市场主体同意适用电子送达方式的,可将其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专栏中填写的企业电子邮箱等视为电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
9.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引导鼓励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安全标准,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
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检查方式,确保覆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主体。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遏制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规则公开。加强简化审批获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实施企业获证后监督性现场检查。加强对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覆盖。
探索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责任,加大召回监管工作力度。
对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探索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10.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持续做好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持续完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库一单”建设、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程,完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效能。
11.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深入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分类标准及相应的服务监管规则。根据信用分级分类,进一步完善抽查检查机制。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一归集工作力度,逐步形成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夯实信用监管数据基础。
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目录,加强目录管理。规范行政处罚公示期限管理,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按照目录对应的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持续完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多方位汇集、多维度公示、多场景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12.创新监管方式。深化大数据技术在随机抽查、信用分级分类、重点领域监测、风险预警中的应用,持续优化监管模型,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按照鼓励创新和发展、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依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责清单,对违法主观性不强、未造成社会危害、初次违法等轻微违法行为,可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13.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按照重点领域全覆盖、其他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主体、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项目和检查比例等内容。制定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检查单,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4.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对开展日常监管、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重点加大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监督、标准化、认证认可、食品药品、违规涉企收费等领域执法办案力度,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
15.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本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强化执法监督。
16.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加大对内部举报人奖励力度,推动社会共治。
(三)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引导推进质量提升
17.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并落实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打造“北京标准”,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建设。
18.开展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资金补助。制定实施《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推动标准国际化等进行补助,营造各单位积极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共同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19.开展计量管理改革试点。根据相关计量器具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开展强制检定制度改革试点,打破原有主要由法定技术机构承担检定工作的模式,授权生产企业或社会机构承担检定任务。完善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承诺制。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优化计量器具管理信息化系统,寓管理于服务中。
20.推进北京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北京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对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探索引入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落实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向强制性产品认证转换承接工作。
21.依法规范公共服务。逐步完善模型统一、方法一致、测评规范、数据归集、结果可比的服务质量监测机制。针对质量问题集中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加强服务质量监测,动态掌握服务质量状况,引导相关部门采取提升改进措施。
(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22.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效能。积极关注12345市民诉求、企业诉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并完善诉求办理工作闭环,优化诉求处理工作体系。加强对“接诉即办”数据结果的综合利用,及时发现反映出的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政府服务需求等重点共性问题,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探索研究解决方案,在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效能的同时推动供给侧改革。
23.探索联合审批改革。探索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领域内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试点,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可以一并提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提高“准入准营”效率。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探索在部分领域开展综合行政许可试点,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可以整合为一项行业综合行政许可。
24.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全市“一网通办”工作部署,聚焦“全程网办、全网通办”目标,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等各类服务事项做到一网受理、协同服务,着力打造与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智能平台,着力打破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信息孤岛,推动准入、监管、服务等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在确保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受到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数据信息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共享。
25.服务改革创新发展。重点围绕更好地支持“三城一区”、城市副中心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在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效能等方面,研究更有突破性、操作性的改革举措,推进改革创新试点,服务首都创新创业发展。
26.帮扶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复工复产、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外资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主动关注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共性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健全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协作协商机制。
(五)夯实法治基础,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27.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体制机制建设。对于市场主体举报政策措施影响公平竞争的,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对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积极组织起草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8.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经验做法上升至法规制度,做好市场监管部门各领域政策措施的协调衔接。制定与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注重透明度与科学性,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关。依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市场监管部门普法责任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市局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协调性审查。各承担牵头协调任务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前瞻性研究和规划,重点打通内外部政策堵点断点。各区局要按照全市部署,统筹好本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落实,并根据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改革政策先行先试,推进政府服务管理创新。
(二)加强内外协同
市局各部门应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的落实,制定阶段性目标,逐项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工作要求,并加强对各区局的工作指导,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在政策出台和任务落实中,各部门要做好内外配合,建立联络协作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衔接,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推进和职能融合,做好自身业务领域的制度设计和流程再造;另一方面要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加强与市级其他部门的协同,严格履职尽责,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监管风险。
(三)做好政策宣传和效果评估
以落实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任务为抓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效果评估,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效果,总结改革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提高,进一步深化提升改革成效。围绕改革政策、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宣传重点,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扩大政策知晓度。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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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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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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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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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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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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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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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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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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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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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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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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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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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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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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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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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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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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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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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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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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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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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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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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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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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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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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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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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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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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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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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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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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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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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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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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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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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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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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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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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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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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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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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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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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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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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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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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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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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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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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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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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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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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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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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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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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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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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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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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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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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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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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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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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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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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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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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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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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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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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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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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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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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