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食药安〔2019〕2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北京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
北京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安委〔2019〕2号),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1.完善风险评估及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标准和许可备案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业地方标准立项、报批及复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跟踪评价,完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需求反馈机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关注《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抓好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启动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研究工作。(市药监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提升全市风险评估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力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市园林绿化局负责)
2.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和节肥节药,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农药兽药准入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重点整治蛋禽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耕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重金属等污染物进入农田。(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事件。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阳光餐饮”工程建设任务。逐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陪餐制度。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大集、食杂店等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基本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阳光餐饮”工程全覆盖,鼓励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达到“阳光餐饮”水平。开展餐饮业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环境设施、文明服务和规范管理水平,继续打造3000家品质餐饮示范单位。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市城市管理委、相关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标签、说明书内容,从严查处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以批发市场、专卖店、药店、电商平台、电话营销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超范围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等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北京海关、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严控收获、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提升粮食收购企业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持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打击食品走私,防范进口食品安全风险。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将进出口食品企业纳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北京海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16个区创建效果复查评估,推动16个区全部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以建设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为引领,以打造北京“安全农业”品牌为导向,持续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打涉药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净化网络药品销售环境。继续实施中药饮片集中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无证生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市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严肃追究故意和恶意违法者的民事法律责任。依法严厉处罚食品安全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安全自查,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加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力度。推动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完善自律管理体系,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加强食用农产品供应渠道管控,推进产品销售记录、进销货票据等信息归集电子化。督促餐饮企业严格落实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食品原辅料购进、餐饮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指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标识制度,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原产地追溯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激励组织化、规模化果园开展无公害认证,建立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对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持续构建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的跨区域、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模式,实现与70个外埠规模化、品牌化鱼、肉、蛋、菜、果生产基地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药品产业创新发展。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临床试验机构的服务指导,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支持创新医疗器械培育及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快创新成果和重大项目转化落地。(市药监局负责)
15.加强食品药品抽检和核查处置。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加大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加大基本药物抽检力度,加强在产基本药物和独家品种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药品质量风险。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医疗器械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推进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海关、市药监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北京海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摸清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底数,健全档案,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简化食品药品准入审批流程。落实国家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相关要求,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推进食品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压缩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改革要求。做好药品经营许可换证工作,将许可换证现场核查与实施GSP认证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两证合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创新食品市场监管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市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子相关数据的监测、采集、分析和共享,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快速筛查鉴定能力建设,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食用林产品检测和技术认定流程,提升对食用林产品重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的定性分析能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与风险监测预警,提升预警预判能力。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培训顾问机制。(市科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尊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药监局、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市教委、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意见,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完善评议考核方式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领导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及时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协调议事、形势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协调联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会商及调查机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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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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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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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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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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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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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简称,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的牵头单位,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同属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具体职能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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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卫生调研网、饮食安全调研网、质量调研网、食品安全法制网、食品安全资讯网、食品安全调研网、食品资讯网、食品安全舆情网、食品安全在线网、食品安全内参、食品安全热线网、市场监督资讯网、打假法制网、质检调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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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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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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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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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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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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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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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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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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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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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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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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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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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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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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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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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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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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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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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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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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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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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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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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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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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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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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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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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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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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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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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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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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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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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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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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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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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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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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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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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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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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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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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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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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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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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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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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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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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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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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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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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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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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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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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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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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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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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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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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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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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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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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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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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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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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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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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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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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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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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