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次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的通知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琼市监特食〔2020〕6 号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湖南永兴“蛋白固体饮料当奶粉卖致多名婴儿成大头娃娃”事件持续发酵。为引导我省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省局将在官网第二次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各市县局从附件下载宣传内容,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二)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二)

  

  婴幼儿一般以母乳或婴幼儿配方乳粉喂养为主,但也有极少数婴幼儿因对牛奶等乳蛋白过敏、对乳糖不耐受等原因,无法进食普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需要食用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的一类特殊食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注册审批管理。截至2020年5月13日,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的配方食品有48个。其中,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儿童的有29个,包括无乳糖配方6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5个、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3个、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11个、婴儿营养补充剂3个、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1个;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有19个,包括全营养配方15个、非全营养配方4个。(具体产品信息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批准注册清单)

  再次特别提示,消费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查看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适宜人群提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产品信息将根据批准注册情况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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