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发布食用海虹重要预警

时间:2021-05-1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佚名
摘要:根据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近期监测结果显示,曹妃甸区已有2个海虹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为预防食用海虹中毒,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食用海虹的预警通告,近期切勿采捕、购买、食用海虹。   

  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食用海虹的预警通告。

  “海虹”又称贻贝,是北方常见的一种可食贝类,近年来河北省沿海地区发生过多起因食用海虹而引起的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事件。中毒症状表现为口唇、手脚麻木,并伴有恶心、呕吐、头晕,严重者呼吸困难、眩晕、昏迷,甚至中毒死亡。海虹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一般4月份至5月底较高, 6月份降至标准值以下,目前海虹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正处于上升期。

  根据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近期监测结果显示,曹妃甸区已有2个海虹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为预防食用海虹中毒,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近期切勿采捕、购买、食用海虹,一旦发生食用海虹中毒症状,切不可大意,一定要及时就医。


原文链接:https://www.cfsn.cn/front/web/site.newshow?hyid=10&newsid=52335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