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4商户因价格违法被处以顶格处罚

时间:2022-04-0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佚名
摘要:3月29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对近段时间立案查处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4商户因价格违法入列。   

  《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发布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属辖区商超、菜店等重点场所全覆盖检查,集中力量查处哄抬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违法行为。3月29日,该局对近段时间立案查处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并曝光典型案例。

  首批典型案例

  宾县一生鲜超市销售莜麦菜、韭菜、地瓜、黄瓜等蔬菜,购销差价超过30%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号公告》有关规定,对该生鲜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南岗区一蔬菜店存在销售的小油菜购销差价超过30%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对该蔬菜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对不明码标价行为处以上限5000元的处罚。

  平房区一生鲜超市销售油麦菜、寿光菠菜、菠菜、小白菜、唐菜、苦苣、铁杆大葱、大白菜、架豆王、水黄瓜、寿光小黑茄子等蔬菜,购销差价超过30%,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对该生鲜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514.02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即17570.1元的处罚。

  通河县一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标价之外加价销售蓝韵森林蓝莓果,违反有关规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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