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附录—计算机系统解析
2015年5月26日,CFDA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54号)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生效。其实早在2011年欧盟即发布了新修订版的欧盟GMP附录11《计算机化系统》,同时相应修订了欧盟GMP的第4章《文件》,二者均于2011年6月30日起生效实施。
我们先看一下CFDA该附录颁布历程:2013年3月21日CFDA首次发布该附录初版征求意见稿;2014年6月17日CFDA又更新发布了该附录的第二版并继续向社会征求意见。相比较而言,第一版的征求意见稿从内容上来说,更接近EUGMP 附录11《计算机化系统》的2008年草稿版,而第二版则更接近EUGMP 附录11《计算机化系统》2011年正式版。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国内在该领域的监管要求已经基本靠拢和接近欧盟水平了。
新修订的计算机化系统附录较2014年第二版征求意见稿变化并不大(仅在基于风险的供应商审计、整个生命周期内维护验证状态、计算机化系统放行产品的规定等细节有一些调整),但整体语言和文字表述更加严谨。全文结合了国际新的趋势及热点理念:
基于风险质量风险管理要贯穿系统生命周期全过程
基于科学对流程和产品充分理解;采用软件分级管理的策略
基于质量体系有效质量体系下实施计算机化系统(及电子数据)管理
基于生命周期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受控状态
也包含了ISPE GAMP5良好自动化生产实践指南中的一些知识观点:
软件分级管理
供应商审计
物理的和逻辑的防护
权限管理
审计跟踪
电子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应急及突发事件管理
深度解析
范围
第一条。描述了本附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同时明确了系统组成由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组成,以满足特定的功能。按照PIC/SPI011-3指南的定义,计算机化系统(ComputerizedSystem)由计算机系统(ComputerSystem)和被其控制的功能或流程组成。
原则
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主要描述了风险管理和供应商管理两个方面的要求。对于风险管理:一方面是整个生命周期要实施风险管理,自动代替人工操作不会带来负面影响及总体风险增加;另一方面是验证的范围和程度要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对于供应商管理:需要制定相应规程,需要有明确的协议明确供应商及制药企业双方职责,需要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实施供应商审计并形成文件化的记录。
人员
第五条。该章节强调了在系统验证、使用、维护、管理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紧密配合,并要求明确各自权限和职责;人员要接受相应培训以适合其岗位工作;而且对实施培训和指导工作的人员(即指培训老师)提出了要求:确保有适当的专业人员。
验证
第六条。应用程序的验证与基础架构的确认实际上是按照软件分类的原则(可参考ISPE良好自动化实践规范,以下简称GAMP5,软硬件分类)实施不同生命周期验证活动,其实也是采用风险管理的理念软硬件类别不同导致其系统复杂性和新颖性带来的风险不同,从而验证的程度(或深度)不同。
采用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来确认计算机化系统确认验证的范围和程度(比如:通过GxP关键性评估确定验证的范围,通过功能性风险评估确定验证的程度);
确保整个生命周期内系统处于验证的受控状态(可供参考的方法是在系统运行维护阶段遵循变更和配置管理,安全管理,对系统实施定期评估等)。
第七条。需要制定GMP关键计算机化系统清单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需要对通用商用软件进行审核确保满足用户需求(即实施设计确认时需对通用商用软件进行确认);需要制定针对定制系统(即5类软件系统)验证实施规程。
第九条。在确认验证过程中,对于系统数据出现转换及迁移情况需确认数据的值及意义没有改变(举例比如:发酵罐PLC设备将罐压数据通过通讯协议转移至DCS系统,则在DCS系统的OQ检查时需要确认二者数值一致性;信号转换的I/O测试)。
系统
第十条。对安装计算机化系统的物理环境做出规定,制药企业制定URS和进行系统设计时需要考虑进去,IQ中对系统的安装位置进行确认,保证系统的安装环境是不受外来因素干扰的。
第十一条。对关键系统的技术资料提出需求(比如功能说明、硬件设计说明、软件设计说明、电路图、网络结构图等),这些技术资料要及时更新保证和实际状态一致。
第十二条。软件分级管理与供应商审计(同上所述)。
第十三条。针对软件的全面测试,根据软件级别的不同其测试的程度也将不同(比如:针对五类软件系统的源代码审核和模块测试,针对四类软件系统的配置测试,然后是基于黑盒的功能测试、需求测试,以及包括结合实际工艺或流程的性能测试)。
第十四条。对系统的访问权限控制提出要求,并且要求制定规程定期检查授权的使用、变更与取消。值得提出来引起注意的是,CFDA也许出于国内实际情况考虑,做出了硬件不足软件补的让步对于系统自身缺陷,无法实现人员控制的,必须具有书面程序、相关记录本及相关物理隔离手段,保证只有经许可的人员方能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欧盟和FDA并没有类似要求。大部分的企业目前不是硬性缺陷的问题,而是制定规程进行有效管理的问题。
第十五条。对人工输入数据的准确性提出复核的要求,复核的方式可以是另外的操作人员或者是经过验证的电子方式(比如经过验证的称量配料系统通过报警提示能够完成超重、欠重、批号错误、忘记去皮等关键信息复核,则岗位无需配备另一名用于复核的操作人员;再比如数据输入的有效性符合:范围和小数点位数,超出指定范围和有效位数的数据无法输入)。
第十六条。对审计跟踪提出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考虑给系统加入此功能),注意每次修改已输入的关键数据均应当经过批准,并应当记录更改数据的理由,这里记录更改数据的理由容易被制药企业所忽视。
第十七条。对计算机化系统的变更做出详细规定。制药企业应制定针对计算机化系统的变更管理规程,并按照既定的规程实施变更活动。如果第十四条存在硬性缺陷,则此条其实是无法实现的。
第十八条。对于记录的形式(电子的、物理的或者混合的)做出说明。应当有文件明确规定以电子数据为主数据还是以纸质打印文稿为主数据容易被制药企业忽视。企业采用从计算机化系统誊抄纸质版数据支持报告放行的做法,并不能规避对电子记录的监管要求,此时纸质和电子的一致性也是检查员关注的重点,这也是数据完整性的问题
第十九条。对于采用电子数据作为主数据的情况,提出管理要求,包括不限于:电子数据要能打印成清晰易懂的物理文稿(即一般人可读的物理文件);物理或电子的方式储存以及定期检查可读性和完整性;起草备份恢复规程按照记录的既定时限要求进行数据的备份管理等
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制定应急方案、制定故障处理规程、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提出要求。可参考ISPEGAMP5的附录O4突发事件管理和附录O10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采用计算机化系统进行产品放行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这其实就是前面提及的审计跟踪在产品放行环节的一个特定应用而已。对比EUGMP 附录11的第15条:当计算机化系统被用于记录认证和批放行时,系统应仅仅允许质量受权人来对该批次进行放行,同时应明确识别和记录放行批次的人。此过程应通过使用电子签名来实现。欧盟比中国要求要严格。
第二十三条。对电子数据可采用电子签名的做法及其要求作出说明,电子签名应当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制药领域可供借鉴的相关法规,一般均采用USFDA的21CFRPart11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11条款,此标准之下FDA将认为电子记录、电子签名、和在电子记录上的手签名是可信赖的、可靠的并且通常等同于纸质记录和在纸上的手写签名。
术语
第二十四条。对电子签名、电子数据、数据审计追踪、数据完整性等七个专用术语进行了诠释。
新修订附录带来的影响
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是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随着工业自动化、信息化在制药领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开始尝试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工艺控制、数据管理或流程管理系统进行企业资源、流程、数据的高效整合和优化,实现少人化、无纸化生产、办公及管理。如何有效管理这些计算机化系统,使其在给制药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又不会引入对患者安全、产品质量和数据完整性的GMP风险,在此之前的中国GMP法规没有任何的约束或指导。
本附录的正式颁布及实施,将填补国内GMP对计算机化系统的监管空白。由于国内制药领域(不管从监管层还是制药企业)对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认知相对起步较晚,因此该附录的正式颁布并实施,一方面将整体提升和加强国内制药企业对于计算机化系统(以及电子数据)的管理水平,降低计算机化系统导致的GMP风险,但另一方面对于大部分之前没有国际认证经验的制药企业来说全新的监管要求也势必会带来非常严峻的挑战。
面临挑战
监管机构及制药企业(包括供应商)将面临如下挑战:
某些老旧的计算机化系统存在硬性缺陷导致无法合规且合用,系统升级改造困难(或根本找不到原来的软件商来实施升级改造);
检查员、制药企业人员、供应商(或第三方)的知识、能力、经验及技能水平不能适应新的法规需求,去实施其职责范围的活动(如实施GMP检查、实施GMP生产或检验活动、实施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建造及确认验证活动);
如何有效搭建计算机化系统(及数据完整性)管理体系,更进一步的,如何按照既定的管理规程在整个系统生命周期内去有效地实施管理也将是制药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所面临的困难;
采用基于科学和风险的方法有效实施计算机化系统验证,以及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维护其验证的受控状态,多数制药企业也将显得捉襟见肘。-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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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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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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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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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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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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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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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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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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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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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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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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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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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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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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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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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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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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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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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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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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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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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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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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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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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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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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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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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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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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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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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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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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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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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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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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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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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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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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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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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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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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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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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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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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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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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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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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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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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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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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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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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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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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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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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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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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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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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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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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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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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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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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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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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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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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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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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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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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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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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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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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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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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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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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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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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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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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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