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66:食品安全法的由来是什么?

时间:2023-04-04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食品安全法的由来是什么?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立法工作1953年颁布新中国第一个食品安全法规《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扭转了因冷饮不卫生引起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暴发的状况。1955年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1960年卫生部发布《食用合成染料管理办法》,纠正了当时滥用有毒、致癌色素的现象等。这个时期还先后颁发了有关粮、油、肉、蛋、酒、乳的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1964年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商业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食品卫生管理由单项管理向全面管理过渡。

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将食品卫生管理重点从预防肠道传染病发展到防止一切食源性疾病的新阶段,并对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要求、食品包括进出口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

1982年,在总结30多年来食品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比较完整、系统的食品卫生法律。1995年,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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