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29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有机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
王立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有机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及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发展情况
(一)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和发展情况
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是逐步完善的过程。自2001年认监委成立后,积极推动了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发展。2004-2005年期间,《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标准《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继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2011-2014年,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标准《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修订,并制定《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和统一的认证标志。近几年,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有80家认证机构经批准可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共有1.2万家企业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万余张。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已经走出国门,许多国内认证机构为国外的企业提供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服务。
为充分发挥有机产品认证的作用,认监委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认证联动监管机制,解决有机产品认证监管痛点;提升生产企业诚信水平和有机生产管理水平,推动有机产业发展;凸显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探索服务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等方面的举措和经验,帮助地方政府有效运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一些地区通过示范区建设,将有机产品认证作为第三方质量治理手段,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
(二)认证监管配套法规制修订情况
为继续推动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健康有序发展,认监委自2016年起,先后启动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认证实施规则、认证目录和认证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为我国有机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消费者、获证企业、认证机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等各相关方在认证监管、认证实施及有机产品生产销售方面遇到的问题,从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入手,着力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制度。自2018年底起,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访谈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就有机认证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其中,召开认证机构座谈会3次,实地访谈调研9次,发放调查问卷80份,共覆盖6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6家市级市场监管部门、78家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和20余家获证企业,共计调研158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400余条,为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不断加强监管相关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处罚力度。2018年7月,制定发布《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被撤销批准文件以及认证人员对出具虚假认证结论负有直接责任,被撤销执业资格的,由认监委列入失信名录(即黑名单)。目前,正在组织起草《关于对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有机产品的认证机构、生产销售企业,如存在失信行为且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拟列入认证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农产品质量法》修订情况
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工作,突出强调农产品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实施,建立产地环境安全管理、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监督抽查等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新法将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强化法律责任,为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情况
(一)建立五位一体监管体系
近年来,认监委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健全认可约束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为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我局自2018年成立以来,先后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8〕17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认证机构认证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9〕102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含派出机构)的认证监管职能,不断加强认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违法行为;督促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排查认证质量风险,推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我局积极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监管的联动监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指导地方持续加强经营环节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冒有机认证等行为。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行动,各地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标准、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每年查处一批案件并公布有关典型案例。
(二)年度执法监管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共撤销1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资质、2名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资质,对1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进行风险预警;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共暂停193张认证证书、撤销28张认证证书、注销101张认证证书,涉及300余家企业;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型商超销售的获证有机水果、蔬菜、茶叶等400批次进行专项抽查,不合格率仅为1%,监管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我局已经完成电商领域有机茶叶的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已对外公告。
2018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各地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进村25102个,下乡入户56214家,抽检样品9600批次。现场开展免费检测并当场公布检测结果1600批次。组织宣传活动1460次,发放宣传资料695486份。现场接受农民群众咨询、举报35760人次。我局将有机产品作为重点产品列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范围。
(三)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落实宽进严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树立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的理念,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创新运用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9年3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1.12亿市场主体的6.29亿条登记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涉企信息并向社会开放公示。公示系统页面累计访问量达到877.15亿人次,市场主体累计查询量达到201.66亿人次,有效承接各类放管服改革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与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证照分离、注销和简易注销等改革措施的平稳落地,提供平台支撑和数据基础。
进一步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为各部门依法履职和协同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截至2019年4月,我局通过政务外网共向政务信息系统推送企业基础信息5801.9万条。
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3.46万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央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至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局面。
三、农业农村部关于有机农业生产企业诚信建设情况
为落实有机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表彰奖励、信用管理等长效机制,大力倡导社会共治,力求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环境。二是将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进行推广,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等制度。三是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通过信用评价工作,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和便利措施,引导企业珍视信用、诚信经营。
四、有机产品相关宣传工作
我局积极开展各项有机产品认证相关宣传工作,历年来认监委主办全国有机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各地方监管部门、认证机构等单位并与全国连锁经营协会、大型电商合作,开展标准、法规、制度的宣讲和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这些宣传工作对于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的正面宣传、提升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等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农村部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贯,提高有机农业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每年在国际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日活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台,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读物,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完善有机产品监管体系建设,扎牢制度笼子
我局将继续完善有机产品监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制度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落实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获证有机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有机产品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
(二)继续加强有机产品认证领域监管,强化综合治理
我局将继续落实加强有机认证监管的工作思路。按照2019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会议提出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的五化发展要求,全面提升认证认可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继续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
持续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监管的联动监管工作。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管理领域问题会商、横向协同、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打通准入、生产、流通等监管环节,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对有机产品生产、认证、销售等所有环节的全过程、全链条联动监管机制;统筹发挥各项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形成市场监管执法的威慑力。
充分利用信用监管等综合市场监管工具。今年我局将统筹整合企业质量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与企业质量信用数据的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深度融合,启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基础。
(三)继续做好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强化科普解读,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并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检打联动,不断提高有机农业生产者和有机农资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抓好有机农产品工作体系队伍建设。一是通过业务培训、交流检查,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技能,重点强化市县级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二是严格动态监管,强化退出机制,提高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结合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加强有机农产品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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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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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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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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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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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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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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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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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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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政务百网示例:http://w.spaqzhzx.org.cn/list-spaqzhzxzxzxb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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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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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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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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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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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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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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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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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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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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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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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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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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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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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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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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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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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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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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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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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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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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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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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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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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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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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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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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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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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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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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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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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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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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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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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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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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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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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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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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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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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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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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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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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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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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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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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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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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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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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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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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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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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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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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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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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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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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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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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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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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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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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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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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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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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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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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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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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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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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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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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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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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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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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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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