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场主体
京市监发〔2020〕50号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4月28日起在北京市全市范围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现将《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0年4月26日
北京市市场主体
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根据《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在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
第二条 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是指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登记,通过登记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资格并予以公示的制度。本意见不涉及取得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资格,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取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
本意见所称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参照执行。4
第三条 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原则。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第二章 办理要求和程序
第四条 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增减补换证照及股权出质登记。
第五条 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实名认证管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提交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下同)、申请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等,下同)在办理登记时,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实名登记制度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技术手段等,证明自身身份的真实性。
第六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要求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制登记标准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第七条 申请人、提交人在申请登记提交登记材料和文件时,应认真阅读告知书后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已完全知晓登记机关的告知事项,提交的登记材料和文件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及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
申请人、提交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承诺书归入市场主体登记档案,承诺内容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
(一)登记审批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获得批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以及作出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申请人应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已知晓公布的法定条件和标准,完全按照公布标准填写和提交材料,并已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
(二)填报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和一致,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如提交申请材料中信息不一致出现异议,以登记申请书填报信息为准;
(三)签署章程、协议、决定等材料内容合法并已依法签署、生效;
(四)遵守法律法规,不开展未经许可事项经营活动,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本市的产业政策;
(五)住所(经营场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规定,且不属于住宅、公寓类居住性规划用途;
(六)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及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承担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惩戒后果;
(七)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提交人应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已依法取得申请人对提交登记申请的委托,提交的申报信息、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申请材料和承诺书中签名(盖章)均系当事人本人真实意愿和亲自签署、用印;
(三)所作承诺是提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惩戒后果。
第十条 市场主体名称实行自主申报,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申请人采取自主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建筑物作为住所,并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申请人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报住所基本信息,就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不审查场所的权属、用途及使用功能。
第十二条 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第十三条 多个市场主体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
集群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建立健全总量控制、行业禁入、服务管理、信用约束、有序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强化托管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
集群登记地址应向社会公示。使用集群登记住所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住所栏内载明“集群注册”字样。
第十四条 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可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登记,也可以在经营范围库选择具体经营项目。
第十五条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章程、协议、决议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不审查章程、协议、决议等文件内容及决定程序。
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公司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登记机关将制定并公布标准化的章程、协议供申请人参考选用。
第十六条 简化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材料。市场主体申请变更股东姓名(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权力机构决定)、章程。
第十七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收到经申请人和提交人签署的承诺书,以及符合告知承诺书要求的材料后,依市场主体提交的登记申请书确认登记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日常监管
第十八条 对于承诺制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后,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纳入双随机抽查,新设立及地址变更主体应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进行抽查。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承诺制登记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与公示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的,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属实的,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政府各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权限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完善监管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惩戒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市大数据平台,各监管部门应在大数据平台调取所需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并充分利用,加强监管工作。
第四章 信用监管及违法惩戒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提交人、申请人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有关情况、重要事实申请登记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并将提交人、申请人纳入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三年内对提交人作为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申请办理商事登记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三年内对申请人申请办理商事登记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二十二条 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登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予以公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已经申报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主体名称予以纠正。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不适宜的市场主体名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对于逾期拒不改正不适宜的市场主体名称的,或拒不纠正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的市场主体名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直接在名称数据库删除该名称,暂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代替,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四条 各区政府、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区域情况,在制定集群登记具体办法时设定惩戒机制。集群登记托管机构违反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的,可以给予警示、暂停登记、撤销资格的相应惩戒。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对因集群登记产生虚假登记情况严重或其它不适宜情况的区域,各区政府和管委会可以建立特别管理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改革工作中已尽力履职,出现一定偏差或失误,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予以容错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自2020年4月28日起在全市实施,试行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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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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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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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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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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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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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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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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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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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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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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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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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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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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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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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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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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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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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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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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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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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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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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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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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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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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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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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