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以下简称《新考规》),确定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经省局2020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机关及项目层级划分
省局发证项目:电站锅炉司炉(G2)、氧舱维护保养(R3)、客运索道修理(S1)、客运索道司机(S2)、大型游乐设施修理(Y1)、大型游乐设施操作(Y2)、安全阀校验(F)。
市(州)发证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工业锅炉司炉(G1)、锅炉水处理(G3)、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气瓶充装(P)、电梯修理(T)、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叉车司机(N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对市(州)发证项目,各市(州)局可结合实际依法确定本市(州)级、县(市、区)级负责的发证项目,并报省局同意后实施。
在省局没有形成全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前,各发证机关可以继续沿用原总局、省局及市(州)局指定的考试机构对本级发证项目委托考试。对本次省局下放的电梯修理(T)作业项目,省局指定的原考试机构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二、关于考试机构备选库
(一)考试机构申请
各申请机构对符合《四川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的考试项目,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相应发证项目所在地发证机关申请,省外及本省省级登记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也可向省局申请。申请机构申请时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发证机关留存,一份报送省局):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报表》;
2.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3.考试场地产权(含设施设备)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加盖公章)。
(二)考试机构推荐
发证机关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各市(州)局将决定推荐的考试机构信息汇总并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推荐表》,与所推荐的考试机构申报材料(一份)一并报送省局。
(三)考试机构确认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组织成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核组,按《基本条件》要求,依据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对省局及市(州)局所推荐的考试机构统一进行现场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由审评中心报送省局。
(四)考试机构备选库的建立
省局汇总考核通过的考试机构,统筹形成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发布。
(五)考试机构备选库的使用
考试机构的委托应遵循规范、便民、高效等原则。各级发证机关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考试机构备选库内选择满足本级发证项目的考试机构委托考试,并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机构要求
(一)考试机构不得从事被委托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不得收取行政相对人员的考试费用,否则不得入选考试机构备选库或从考试机构备选库中剔除。
(二)考试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考试机构的基本信息、报名方式、考试地点、考试计划、考试种类和作业项目、报名要求、考试程序、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范围及项目、考试结果。
(三)考试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考核大纲组织考试,不得擅自取消、变相取消考试项目,不得以理论考试等考试形式替代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四)考试机构在组织考试时,应当严格核查考生资格,按照指定的考试范围组织考生进行考试,不得超范围考试或委托其他考试机构实施考试,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在公布的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以外设立报名地点和组织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原则上不得在公布的考试基地或考试地点以外进行,特殊情况或特殊项目需要利用其他单位的设备设施进行考试时,应当事先经过发证机关批准。
(五)考试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的考试题库,在省局制定统一考试题库之前,采用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
四、监督管理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委托的本辖区内考试机构负有监管责任,对所委托的本辖区外考试机构负有考试工作的监管责任。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做好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考试工作的过程控制。不定期通过现场监考、考试过程监督、考试结果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考试程序、考试方式、分数评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并且对考试试题进行抽查,确保考试机构使用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进行考试。
(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考试机构的资源条件、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考试机构有投诉、举报等情形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在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考试机构存在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要求、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考试工作存在严重风险或失误、乱收费、从事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等重大问题的,应暂停或撤销考试机构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及时上报省局,省局据此调整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市(州)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将所推荐的考试机构及本地发证权限层级划分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
本通知之前发布的与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的通知文件等,其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联系人:黄继刚、李扬斌 联系电话:028-86915373
电子邮箱:254234541@qq.com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2.四川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四川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报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报表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推荐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推荐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附件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表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发证机关 |
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A | 市州级 |
2 | 锅炉作业 | 工业锅炉司炉 | G1 | 市州级 |
电站锅炉司炉 | G2 | 省级 | ||
锅炉水处理 | G3 | 市州级 | ||
3 | 压力容器作业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市州级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 R2 | 市州级 | ||
氧舱维护保养 | R3 | 省级 | ||
4 | 气瓶作业 | 气瓶充装 | P | 市州级 |
5 | 电梯作业 | 电梯修理 | T | 市州级 |
6 | 起重机作业 | 起重机指挥 | Q1 | 市州级 |
起重机司机 | Q2 | 市州级 | ||
7 | 客运索道作业 | 客运索道修理 | S1 | 省级 |
客运索道司机 | S2 | 省级 | ||
8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 Y1 | 省级 |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 Y2 | 省级 | ||
9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叉车司机 | N1 | 市州级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 N2 | 市州级 | ||
10 |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 安全阀校验 | F | 省级 |
11 |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操作 |
| 市州级 |
非金属焊接操作 |
| 市州级 |
附件2
四川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考核工作,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要求,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
具有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可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年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
二、人员
(一)考试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负责日常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办理有关考试报名、现场考试、档案管理、与发证部门衔接等考务工作。
(二)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考试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每个作业项目应有2名以上相适应的考评人员。考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本专业5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悉考试程序、考试管理、考试内容及评分要求,并且具有相应的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考试机构担任考评人员。考评人员由所在考试机构聘用,并报发证机关备案。
(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专职人员的技术能力与焊工考试类别、项目相适应;
2.机构主任(或副主任)、技术负责人从事焊接工作5年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任(或副主任)可以兼任技术负责人;
3.有2名焊接技能教师,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技能教师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4.金属类焊工考试机构应当有II级射线检测人员2名。承担堆焊项目考试,有II级表面检测人员1名;
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设立金属类焊工考试机构的,本单位的焊工应至少有50名。
三、设备设施
考试现场应当配备信息化人证比对系统,设置全覆盖监控设施,留存考试影像资料,必要时应在考试机位设置自动抓拍系统。考场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理论知识考试
有独立的理论考试机房,至少配备20台考试终端。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金属类焊工考试机构应至少配备6台考试终端,非金属类(PE)焊工考试机构应至少配备5台。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设立现场考试基地及考点,具备满足考试大纲要求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场所,有相适应的考试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金属类焊工考试机构拥有相应焊接设备、焊材烘干设备、试件和试样加工设备、射线透照设备、检验设备和测量工具。非金属类(PE)焊工考试机构拥有相应的焊接设备、试验设备。
四、场地
(一)有自主或长期租赁的考试场地(租赁考试场地的,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其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
(二)场地、建筑物面积应满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要求。理论知识考场、实际操作考场、待考区域应相对独立且互不干扰。
(三)具备存放纸质及电子档案的场所。
(四)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固定场所应满足焊工考试要求,金属类焊工考试工位10个,包括3种焊接方法;非金属类(PE)焊工考试工位5个,包括热熔对接法与电熔连接法。
五、制度
(一)考试机构应建立考试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命题、试卷运输、现场考试、阅卷、结果上报、档案、应急预案、题库管理等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二)有按照特种设备作业种类及作业项目、考试大纲制订的本考试机构的作业指导书、评分标准、考试现场记录表、实际操作考试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还应建立焊工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能有效实施。
附件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报表
申请机构名称 | (公章) |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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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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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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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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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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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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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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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填写:首次、第X次、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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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数量 | 共 人,其中专职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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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员数量 | 共 人,其中专职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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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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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原有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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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业绩(近四年) | |||||||||||
序号 | 日期 | 种类、作业项目 | 考试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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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监考、考评人员 | ||||
姓名 | 考试职务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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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试职务指监考或考评,备注中注明兼职人员所在单位。
主要考试仪器设备状况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规格 | 主要性能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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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机构声明与签署 | |||||
本机构的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当前没有对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具有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现按照规定申报开展相关种类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接受审查。在获得认定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接受监督管理。 (公章) 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 日期: | |||||
市(州)局审核、推荐意见 | |||||
(公章) 日期: |
附件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推荐表
上报机关(公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具备条件的考试项目 |
1 | 四川省XX考试机构 | XX市XX区XX街道XX号 | 张三 | 139XXXXXXXX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
工业锅炉司炉(G1) | |||||
锅炉水处理(G3) |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 |||||
气瓶充装(P) | |||||
电梯修理(T) | |||||
起重机指挥(Q1) | |||||
起重机司机(Q3) | |||||
……(全部列举)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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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可自主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工作范围,为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选择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意欲开展工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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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食品安全动态、民生关注话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各类经典案例等相关资讯及分析,探索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发布及解读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重点课题调研、调查结果,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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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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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spaqzhzx.org.cn/show-32851.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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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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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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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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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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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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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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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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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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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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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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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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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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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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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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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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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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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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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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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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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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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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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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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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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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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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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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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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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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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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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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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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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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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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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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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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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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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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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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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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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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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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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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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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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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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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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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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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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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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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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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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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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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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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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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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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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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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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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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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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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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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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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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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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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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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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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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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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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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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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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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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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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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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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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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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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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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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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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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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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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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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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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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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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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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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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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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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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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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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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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