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三个强化” 全面抓实“百日行动”

时间:2020-08-20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娄底市“三个强化”,全面抓实“百日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部署推进高效率

  全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该市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中心工作来抓,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主要任务、重点行动。分管副市长、局长、局党组书记多次深入市场进行实地检查,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对所管行业和地区开展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事权划分、属地管理原则也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方案,列出了完善的工作日程,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确保风险不留死角、隐患不留盲点、整治不留后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强化责任担当,精准精细排风险

  强化重点监管。围绕省局部署的突出问题整治,开展“三放心”“两净化”“一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5769家次,责令整改单位6199家次,重点企业体检式帮扶167家,立案查处321起,责令停产停业54家,取缔无证单位67家,督促528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自查整改问题2930个,有力有效地防范了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强化隐患清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采取“分类分级”方式,建立规范的工作台账,同时建立风险清零记录。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监测、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对食品领域内的风险源进行常态化摸排,建立风险进库、出库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风险适时更新的动态化管理。形成“发现问题、提出措施、解决问题”的闭环监管模式,做到隐患不消除,台账不销号。上半年共约谈5名食品安全监管靠后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35名相关县市区局分管责任人、食品抽检不合格的35家食品企业。

  强化应急处置。建立食品应急救援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形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今年以来,发布节日食品选购等各类消费,风险警示10余条,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和疑似食品安全事件3起,继续保持了群体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零记录”。

  强化工作合力,联合联动优机制

  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无缝式”监管。全力构建完善“全民参与、全员办案、全面提升、全力突破”的无缝式“大稽查”新格局,强化全员办案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社会联治机制、案情会商机制,将专项稽查与日常稽查、重点稽查相结合,注重信息研判,坚持“五不放过”原则,注重深挖细查,主动向前延伸侦查,精准发力,从小案中发现大案,达到查源头、打窝点的目的。

  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多角度”监管。充分利用“五线合一”优势,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设置食品安全最高30万元的投诉举报奖励。依托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搭建宣传矩阵。在各类媒体上发布食品方面宣传报道共90多篇,通过广泛宣传报道,扩大了百日行动的社会影响度。统筹抓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切实做到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头”,“进校门、进家门”。共发放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900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1125块,出动宣传车793台次,设置警示牌893块,悬挂宣传横幅574条,“村村响”广播3556次,微博微信转发毒蘑菇相关知识5000余条。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分行业、分区域组织“万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大培训”,举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大培训等各类培训班64期,培训企业负责人4172人,质量管理员3610人。

  加强信用共享,强化“全天侯”监管。大力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诚信承诺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同机制,出台娄底市市场监管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实施方案、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信用修复实施办法。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联合惩戒清单,推送企业失信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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