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12-06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作者:佚名

各绿办(中心)、各筹备工作小组、参展商、采购商:

  经综合考虑,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组委会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11月5-7日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改期至2021年12月18-20日在安徽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18-20日(12月16-17日布展,20日下午15:00以后撤展),其中:18-19日为采购商专场,20日面向普通市民开放。

  地点: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二、有关事项

  各展团、各筹备工作小组要抓紧组织力量,积极推进和衔接落实开展前的各项筹备工作与服务事项,共同努力确保安全有序办好本届绿博会。

  各展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严格按照《商务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农业展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本文附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参展单位要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范围内的消防、施工、食品安全以及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确保绿博会平安有序进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月(品牌发展处)010-59193685

          王盼红 18350231986 15093337939

  传 真:0592-2389178

  邮 箱:2460172320@qq.com

  附件: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组委会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reenfood.agri.cn/tzgg/202112/t20211202_7787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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