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血液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统计报送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0号)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请你们自行下载,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无偿献血表彰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及无偿献血先进市奖由自治区血液中心、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市中心血站按照各奖项条件要求,组织开展统计申报工作。

  (二)无偿捐献造干细胞奖由各市红十字会直接报送自治区红十字会。

  二、各单位职责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督促辖区内血站做好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无误。对辖区内申报各项荣誉称号进行筛选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自治区血液中心及各市中心血站做好统计申报工作,做好表彰项目及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完整无误。

  (三)对于在不同省份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请各血站充分沟通并征求献血者本人意见后,确定最终申报地。对于在区内不同设区市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默认以最后一次献血的设区市为最终申报地。

  (四)各市红十字会负责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五)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符合表彰条件献血者的申报,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收集、核对各类表彰信息,按时按要求报送,避免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师联系。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4月1日前后通过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初筛名单,自治区血液中心及各市中心血站可通过信息系统“无偿献血表彰”模块进行在线初审、补录,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自治区血液中心、各市卫生健康委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审核公示后的“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及“无偿献血先进市奖”等奖项申报表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加盖公章通过纸质邮寄和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方式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2号)。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郑静覃杰

  联系电话:0771-2823331

  电子邮箱:yzygc@wsjkw.gxzf.gov.cn

  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孙泽峰

  联系电话:0771-2623303

  自治区红十字会联系人:温闻

  联系电话:0771-5891561

  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联系人:李征

  联系电话:13810692075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yzyg/t117601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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