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桂卫宣传发〔2022〕2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自治区级

  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印发了《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复核及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县(市、区)自评、市级初评、自治区级复核评估、社会公示等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工作。

  评估结果显示,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等10个县(市、区)达到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价标准,通过了考核评估。经研究,决定命名柳州市柳江区等10个县(市、区)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现予公布。

  自2022年起“健康促进县(市、区)”调整为“健康县区”。希望各地各单位主动适应健康促进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提炼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建设,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助力健康广西行动。

  

  附件: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

  评估结果

  市

  县(市、区)

  评估结果

  柳州市

  柳江区

  通过

  桂林市

  资源县

  通过

  北海市

  海城区

  通过

  防城港市

  港口区

  通过

  贵港市

  覃塘区

  通过

  百色市

  德保县

  通过

  凌云县

  通过

  田林县

  通过

  靖西市

  通过

  来宾市

  合山市

  通过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xwxc_49602/t11752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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