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桂爱卫办〔2022〕6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爱卫办、文明办、推进健康广西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今年4月是第34个爱国卫生月。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等3部门《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7788/202203/2a4571df0d2e4468b477b8c3d4e488e4.shtml)精神,我区将在全区深入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安排 

  各地爱卫办、文明办、推进健康广西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要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加强与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要将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与抗疫爱卫“五大清洁行动”、卫生城镇健康城镇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健康广西行动等结合起来,严格按照《通知》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建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明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做好宣传发动,提炼经验亮点

  各地要以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契机,结合本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并印制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宣传海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自治区爱卫办委托新浪广西开展线上宣传。请各设区市深入挖掘本地区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的典型事迹,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积极提供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开展的相关活动稿件(4月份每个星期至少1篇,含图片和文字)。相关材料请发送至新浪广西指定邮箱,自治区爱卫办将择优报送全国爱卫办。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市爱卫办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含3-5张现场活动照片)报送至自治区爱卫办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爱卫办李  莉,0771-2448041;

                新浪网广西站李清玲,18778973583。

  自治区爱卫办电子邮箱:awb@wsjkw.gxzf.gov.cn。

  新浪广西电子邮箱:liqingling@gxmail.sina.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zhgl_49600/t11702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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