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4-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复核及评估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各申报县(市、区)自评、市级初评,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开展自治区级复核,共有柳州市柳江区等10个县(市、区)(名单详见附件)达到了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价标准,通过了考核评估,拟命名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3月29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匿名和冒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宇键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

  电话(传真):0771-2809293

  

  附件:2021年拟命名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2021年拟命名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

  名单

  

  市

  县(市、区)

  评估结果

  柳州市

  柳江区

  通过

  桂林市

  资源县

  通过

  北海市

  海城区

  通过

  防城港市

  港口区

  通过

  贵港市

  覃塘区

  通过

  百色市

  德保县

  通过

  凌云县

  通过

  田林县

  通过

  靖西市

  通过

  来宾市

  合山市

  通过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xwxc_49602/t11627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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