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4-2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9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xlljk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凤悦街15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联系电话:(0951)5019185。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老龄办

  2022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xwzx_279/tzgg/202204/t20220421_3462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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