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委(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教科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目标、任务和要求,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吉林省总工会
2022年4月23日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及《“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形势
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健康吉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深入实施健康吉林行动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监管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救治救助等政策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持续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全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初步形成全省各级政府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职业病防治格局,职业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
职业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各地全部建立了职业病联席会议等协调议事机制,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全面设置职业健康工作科室;乡镇(街道)全部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83家,实现行政县(市、区)全覆盖;职业病诊断机构12家,实现市(州)全覆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9家,能够满足全省用人单位需求。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通过开展攻坚行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全省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2.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1.4%,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08%,劳动者培训率和接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到91.7%,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率达到80%以上。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5%。全省有123户企业、1108户企业分别被评为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和规范企业。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制定了《吉林省职业卫生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执法行为。60个行政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全部配备执法仪、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全省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到全覆盖。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高标准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着眼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以及各类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强化监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杜绝“零执法”“零办案”情况。
职业健康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职业病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所有市、县监测全覆盖。深入开展建国以来尘肺病患者回顾性调查,建立了患者信息台账,并启动了重点乡镇(街道)尘肺病患者康复站建设。组织培训各类职业健康技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500余人次,有力保证了工作任务开展。建成了集七大板块于一体的吉林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信息平台,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大力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全省重点行业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尘肺病患者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成效明显。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契机,多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进活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主题宣讲、健康咨询、专家义诊、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送知识、送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构,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工作方式、提供健康服务、进行健康素养干预,提高了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健康吉林建设不断深入,我省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问题挑战: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尘毒、噪声等传统职业病危害防控依然面临较大压力,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日益凸显,对职业健康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二是劳动者职业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因职业病诊断、鉴定、救助等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新要求,部分地区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与面对的众多危害企业和繁重防治任务不相匹配,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及服务保障能力亟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引领作用尚需有效发挥。四是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劳动者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职业健康基础需进一步夯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劳动者健康安全为中心,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健康吉林建设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制度规范,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压实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劳动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风险管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危害治理,推进分级分类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严格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防控,落实职业病诊疗康复和救助保障政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手段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成效明显,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0%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85% |
6 |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7 |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8 | 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市(州)设立职业病院或防治院(所) | 100% |
9 | 省级至少确定一家机构,承担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工作 | 100% |
10 | 市(州)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 100% |
11 | 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95%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防尘、防毒、防噪、防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达标,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强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检查,尽可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好包括劳务派遣工和劳动改造服刑人员在内的在岗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大力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吉林建设的重要基础,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全省每年建成并授牌一批健康企业,加强宣传推广,推动用人单位健康发展。
专栏1健康企业建设 |
建设目标:通过健康企业建设活动,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建设内容: 1.编制全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标准和技术指南。 2.依托相应机构,加强1个省级和10个市级健康企业技术指导中心能力建设。 3.培训培养50 名省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专家,200 名市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专家,3000名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 4.健康企业建设:省级健康企业300 家,市县级健康企业 1500 家。 预期产出:建立完善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与运行机制,全省健康企业数量形成一定规模,并实现逐年递增,职业健康基层和基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
(二)持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源头管控。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在行业规划、标准制定、产业发展、企业帮扶、淘汰退出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健全职业健康监测、报告和管理体系,不断扩大职业人群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加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应用,实现有效预测预警,完善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用人单位整改的联动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现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推广应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引领相关用人单位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推动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全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探索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防治。
专栏2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建立健全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机制,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效能。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试行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地方在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方面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
(三)严格做好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原则,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协管员队伍建设,配备并充分使用执法装备。推动建立省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实训基地,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轮训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等执法模式。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农民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为重点,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对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的表率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
(四)切实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完善监测体系,优化监测方法,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实现重点职业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县级全覆盖,提高监测绩效。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规范化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不断提升职业病救治和康复水平。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逐步提高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以及社会慈善等的有效衔接,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医疗康复相关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五)深入实施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开展规范化系统化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尽快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人才短板。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相关课程,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普及职业医学知识。调整充实各级职业健康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构建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以省职业病防治院为主干,以市州、县(市、区)疾控机构或职业病防治院(所)为基础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院(所)、具有危害治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卫生健康系统内外技术资源,构建全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网络。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院(所、专科医院)和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条件的综合医院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成立职业病诊断救治医联体,建立健全省-市-县,并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的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专栏3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培训培养300名监测评估专业技术人员、300名诊断救治康复医护人员。 2.以省职业病防治院为主体,加强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能力建设。 3.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研究和能力建设。 4.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9个市级职业病院或防治院(所),实现市(州)职业病院或防治院(所)全覆盖,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和服务能力。 5.加强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市级公立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县级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省级职业性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能力建设。 6.完善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标准,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和我省实施意见要求。 |
(六)有效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吉林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进一步健全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有效衔接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与服务,加快衔接全国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构建覆盖省、市、县,并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推进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在线管理的“一网通”功能。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制度,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严格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推动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鼓励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对接政府职业健康管理系统,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水平。
专栏4 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
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并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推进实现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健全全省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全省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等信息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在线管理的“一网通”功能,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和智能决策提供支持。 2.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全省职业健康数据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预警与决策支持的软硬件环境。 3.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统总体框架标准、职业健康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规范等研究,指导全省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信息化建设试点。 预期产出:全面建成全省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形成惠民、便捷、高效的职业健康信息化服务和管理体系,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卫办职健函〔2021〕419 号)要求。 |
(七)深入推动职业健康科技创新。推动将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和救治、检验检测、在线监测、应急处置、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各级科技计划,支持申报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紧张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技术研究,整合公共卫生、人机工程、工程防护等多学科优势力量和资源开展攻关研究;突出粉尘、毒物、噪声和辐射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加强监测、预警、防护与应急救治技术和装备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成果。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联合开展职业健康领域重大和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急需急用防治技术的“瓶颈”。开展职业病多中心临床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进一步提升职业病防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内外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与探索研究,提高全省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专栏5职业健康科技创新 |
建设目标:在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与装备、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诊断鉴定技术等方面形成先进研究成果,提升职业健康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 建设内容: 开展严重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肿瘤、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和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等发病机理及早期筛查、干预等技术研究。 2.围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重点危害因素,研发职业病危害快速检测、在线监测、预警及工程防护、个体防护等技术与装备。 开展重点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研究,研发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噪声聋等诊疗救治的中西医结合新技术、新装备。 4.开展职业病患者疾病评估、分级诊治、康复评估等标准化研究。 预期产出:制定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技术指南,以及重点行业、特殊人群等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南;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备,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治理的水平。 |
预期产出:制定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技术指南,以及重点行业、特殊人群等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南;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备,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治理的水平。
(八)不断加强宣教培训和健康促进。充分利用工伤预防费用保障作用,广泛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等活动,挖掘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拓宽传播途径,积极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推进将职业健康内容纳入“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建设职业健康培训网络平台,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培训”,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推动建立省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助企”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法律意识与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建立省级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做好评选工作,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全省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达人”选拔和评定活动,加强宣传表彰,逐步提高全社会参与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人口与健康等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防治重大疾病领导小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规定,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起草职业健康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草案,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禁止限制类项目建设。省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高等院校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养职业健康相关领域人才。省科技厅负责完善职业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将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等纳入省科技计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加强行业管理,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基层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省财政厅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按规定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工伤保险政策,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伤预防专项行动,提升职业病工伤职工待遇保障能力和水平,做好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省内涉核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相关基础信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问题,规范和管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协同省卫生健康委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省安委会对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在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省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省属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省市场监管厅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将企业涉及职业卫生行政处罚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省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各地落实职业病病人在内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实施综合保障。省总工会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矿山安监局吉林局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煤矿、非煤矿山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加强政策融合,强化联防联控。加强职业健康政策和制度的建设,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标准。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吉林”和“平安吉林”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综合运用财政、社保、医保、税收、保险、救助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经费投入,保障规划实施。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任务,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保障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促进等费用投入,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四)加强督查考评,确保任务目标完成。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督查,2023年和2025年将分别组织开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工作,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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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食品安全动态、民生关注话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各类经典案例等相关资讯及分析,探索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发布及解读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重点课题调研、调查结果,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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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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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spaqzhzx.org.cn/show-32851.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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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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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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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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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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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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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安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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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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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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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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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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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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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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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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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政务百网示例:http://w.spaqzhzx.org.cn/list-spaqzhzxzxzxb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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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查员授权使用食品安全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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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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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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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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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简称,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的牵头单位,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同属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具体职能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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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卫生调研网、饮食安全调研网、质量调研网、食品安全法制网、食品安全资讯网、食品安全调研网、食品资讯网、食品安全舆情网、食品安全在线网、食品安全内参、食品安全热线网、市场监督资讯网、打假法制网、质检调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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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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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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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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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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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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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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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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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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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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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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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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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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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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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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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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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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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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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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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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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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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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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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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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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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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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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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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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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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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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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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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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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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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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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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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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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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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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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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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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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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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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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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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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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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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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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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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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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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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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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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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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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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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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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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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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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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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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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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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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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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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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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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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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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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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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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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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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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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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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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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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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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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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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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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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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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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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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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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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