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异议审查、清理等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
以卫生健康委为主起草的、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备案、清理等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
卫生健康委提请以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除自治区政府已有规定之外,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卫生健康委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自治区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
行政文件符合下列情形的,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废止、宣布失效文件的决定;
(二)文件内容涉及管理职权或者行政措施,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指导意见;
(三)为实施专项行动或者阶段性整顿所制定的工作方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
(四)对同类事项的批复、答复不仅适用于请示机关所在区域,事实上在全区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
(五)转发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提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实施措施或者补充意见的;
(六)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下列行政文件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一)会议相关文件。包括通知、纪要和讲话材料等;
(二)商洽性工作函。包括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三)工作规划、计划、要点,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文件;
(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责任追究方面的文件;
(五)机关内部工作制度;
(六)人事任免及工作表彰、通报;
(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等通知;
(八)公示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
(九)技术标准类文件、技术操作规程;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一)其他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文件。
第五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备案以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统一;
(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众参与;
(五)坚持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
(六)有件必备、有错必究。
第六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各处室(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文件起草、征求意见、政策解读、评估文件实施效果、提出清理建议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文种、文体、文字等公文处理审核、文件流程管理,按有关规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负责公示公开等工作。
法规处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备案、定期清理等工作。
第七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应当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性事项。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以下内容:
(一)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应当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事项;
(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依据,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
(三)可以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项。
第八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应当为“规定”“办法”“细则”“意见”等。凡内容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其名称前一般冠以“实施”。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用条文表述,不分章、节;但篇幅较长,确实需要分章、节的除外。
第九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十条 起草单位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将论证的过程和结论在起草说明中如实反映,必要时可以形成专门的论证报告。
调研论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部门制定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职责依据;
(二)具体政策措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文件等涉法依据;
(三)草案形成的基本过程、政策措施实施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必要性;
(四)拟实施的政策措施是否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五)需要简化制定程序或未设置施行宽限期的法定理由;
(六)拟实施的政策措施可能产生的消极效果评价及对策;
(七)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第十一条 除依法不得公开及应急性事项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7日。
起草规范性文件,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征集专家论证报告、向社会公布草案及说明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回应公众意见,并公开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认为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经济等方面风险的,还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风险评估和信访评估。
第十二条 起草单位在报送审查时,应当书面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请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函;
(二)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后形成的草案送审稿;
(三)对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表;
(五)公平竞争审查表;
(六)征求意见情况;
(七)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请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 法规处应当对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起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者说明情况。
审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超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
(二)是否设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应当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事项;
(三)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相抵触;
(四)是否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依据的情况下,设置了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
(五)是否与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
(六)是否公开征求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对不同意见妥善协调处理;
(七)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规定;
(八)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后,在程序、内容方面存在问题的,应退回起草单位,由起草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后报法规处再次审查。特殊情况下,起草单位未完全采纳审查意见的,应当在提请审议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
没有必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条件尚未成熟的,法规处可以提出停止制定的建议。
第十五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法规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应当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意见书内容应当包括: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审查过程、审查结论。
第十七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经法规处审查确认并经起草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案送审稿;
(二)起草说明;
(三)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表;
(五)公平竞争审查表;
(六)征求意见情况。
第十八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委主任签署公布;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委主任与其他部门行政首长共同签署公布。
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十九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使用专用发文字号,由本机关代字加“规发”组成,并按年份单独编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序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为“宁卫规发〔2×××〕××号”。
第二十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委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向社会主动公开;起草单位应当依法就文件主要内容及其必要性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作出政策解读,公众对政策措施理解存在偏差的,应当及时公开回应,预防行政争议。
第二十一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确定施行日期。因保障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的除外。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标注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表述方式一般为“本规定(通知、意见等)自××年××月××日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实施的,原起草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重新印发公布或者修订后印发公布。
第二十二条 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为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等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经委主任批准,可以简化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草单位拟提请以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自治区政府备案,法规处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第二十五条 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说明;
(四)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上级规范性文件或所依据的其他文件资料;
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的材料应当装订成册,一式7份,并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依法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起草单位接到书面审查建议,应当进行审查并答复;确有问题的,起草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七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档案,依照“谁起草、谁归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第二十八条 起草单位应当将下列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一)调研起草材料,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初稿、必要的调研材料;
(二)评估论证材料,包括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论证材料,对有关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评估材料,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论证材料;
(三)征求意见材料,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及意见协调处理情况;
(四)合法性审查材料;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
(六)集体审议的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
(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
(八)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
(九)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
(十)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原则上实行一件一号。归档前应当全面检查档案材料,与本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关的材料不入档案;过程稿不入档案,调研起草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审查送审稿、草案或者有领导批示等情况除外。
档案材料均使用A4纸制作,原则上应予打印。会议讨论记录等现场记录的材料,应当制作成电子文本并打印存档。
第三十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原则上实行一件一卷。材料过多时,可一件数卷。
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未移交档案馆之前,起草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委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
第三十二条 法规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实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年度进行清理,并予以公示。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法规处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ztzl/wbpfxc/202205/t20220517_35028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食品安全内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食品安全动态、民生关注话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各类经典案例等相关资讯及分析,探索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发布及解读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重点课题调研、调查结果,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
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spaqzhzx.org.cn/show-32851.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咨询。
-
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
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安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
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案备案。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政务百网示例:http://w.spaqzhzx.org.cn/list-spaqzhzxzxzxbw.html)。
-
答 食品安全调查员授权使用食品安全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政讯通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简称,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的牵头单位,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同属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具体职能有差别。
-
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卫生调研网、饮食安全调研网、质量调研网、食品安全法制网、食品安全资讯网、食品安全调研网、食品资讯网、食品安全舆情网、食品安全在线网、食品安全内参、食品安全热线网、市场监督资讯网、打假法制网、质检调查网。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
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
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
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
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
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
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
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
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可以申请。
-
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
答 可以。
-
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
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
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
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
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
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
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
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
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
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
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