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就《关于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chenney@163.com;
二、联系电话:0571-89769132( 传真);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邮编: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关于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围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更好的管促进更优的放和服,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突出问题和效果导向,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应用。到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建成应用;到2020年底,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智能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信息全面互通;到2022年底,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上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平台支撑,突出监管智能化。
1、加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是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大任务,是落实国务院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双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有机衔接的重要支撑。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一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确保高效便捷、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各地各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系统要与统一监管平台整合融合。2019年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实现统一监管平台全面应用;2020年底,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实现统一监管平台全面应用。
2、纵横贯通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体系。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抽查公告、两库建立、名单抽取、结果录入公示、数据存档等各个环节,均应当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抽查计划、对象名单和检查结果等信息自动共享交换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依托统一监管平台的主体执法监管共享、部门协同执法、风险监测预警、信用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等功能,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对高风险和失信对象实施重点抽查、精准监管。在双随机抽查中大力推广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将数字化监管向末端延伸,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发挥统一监管平台联通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优势,探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三角一体化。
(二)统一基础要素,促进工作规范化。
1、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国家部委制定的事项清单,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同时,提出本部门牵头实施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由省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形成全省统一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其中,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应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2、统一建立随机抽查两库。省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在统一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农专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事业单位、社团法人、自然人、项目工程、设施设备、场所场地、产品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参与,分类建立专业机构名录库,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3、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省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本部门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编制本部门统一的随机抽查检查表单,对本部门清单包含的各类随机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操作方法与要领,统一检查结果判断标准和后续处置措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细则,就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从任务设置到监督考评等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抽查精准化。
1、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省级各相关部门根据抽查事项清单,突出监管重点,制定各自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本部门以及市县两级抽查工作要求。同时,提出本部门牵头实施的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明确抽查重点和参与部门,由省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形成省级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要对检查对象和方式相近的事项进行合理整合,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分别制定各自年度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年度抽查计划。各类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2、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多次被投诉举报、失信行为、严重违法违规等记录情况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3、科学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各地各部门按照年度抽查计划,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合理整合同一对象涉及的抽查任务,并综合考虑辖区地理环境、人员配备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依法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也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严格依法处置,实现效能最大化。
1、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在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问题线索抄告、交办机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后续处置。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维护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严肃性。
2、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各地各部门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机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全面落实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项举措,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列入有关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3、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正确处理双随机抽查与其他专项或重点检查的关系,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由有关部门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并建立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二)强化工作落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省政府对省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省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牵头工作责任,在统一监管平台建设、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工作细则和年度计划制定、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海关、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抽查,以及部门联合抽查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职责。
(三)明确责任边界。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检查时未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进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和实践成果,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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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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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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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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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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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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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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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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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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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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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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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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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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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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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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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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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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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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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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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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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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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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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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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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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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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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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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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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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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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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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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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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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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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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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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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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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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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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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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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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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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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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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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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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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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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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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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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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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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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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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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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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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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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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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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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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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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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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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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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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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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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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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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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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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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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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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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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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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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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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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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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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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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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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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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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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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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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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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