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70:什么情形下开展风险评估?

时间:2023-04-11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什么情形下开展风险评估?

一般而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以下情形开展: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属于上述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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