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办者需要对农贸市场卫生负责吗?食品安全法如何规定?

时间:2023-10-2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很多人买菜都喜欢到菜市场,菜市场的人流量相对来讲都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菜市场的食品安全与卫生存在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很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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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商户本身外,市场的开办者需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吗?

市场的开办者要依法审查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并定期检查他们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由此可见,法律要求市场的开办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如果市场开办者没有履行义务,也会有相应的处罚。

根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看出,市场开办者不仅要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更要确保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可靠。保障食品安全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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