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访局对哪些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时间:2024-03-08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湖北省信访局对哪些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1.对已经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告知不予受理。登记、接谈时发现此类情况,选择对应的不予受理办理方式。

2.对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告知不予受理,引导来访人通过法定途径反映问题。登记、接谈时发现此类情况,选择对应的不予受理办理方式。

3.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告知不予受理,引导来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登记、接谈时发现此类情况,选择对应的不予受理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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