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务实作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 关切问题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6月26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以务实作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以务实作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民生”这个中心,围绕社会关切,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了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五项行动”,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便于大家了解“五项行动”的部署和进展情况,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先生、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女士、食品经营司司长樊红平先生、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周亮先生、计量司一级巡视员张益群先生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等新闻媒体的朋友。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各位关心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首先,请蒲局长向大家发布相关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向大家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场监管工作的核心理念是“监管为民”,最重要的任务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认真分析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针对性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部署开展了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五项行动”。这“五项行动”分别是: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
从目前情况看,这些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4年6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738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6543个,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373人,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59起。
在这里,我还要着重强调的是,4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市场监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有问题不解决、有责任不落实,这就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坚决主动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五项行动”的全过程。我们要求在“五项行动”中,把“对监管的监管、对检查的检查”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发现的漠视群众利益、监管责任悬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绝不护短、绝不遮丑,坚决采取有力有效纠治措施。目前这些措施也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下面,关于“五项行动”的具体情况,欢迎记者朋友们提问。
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谢谢蒲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我们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去年12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有很多阶段性进展,请介绍一下目前总体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司长樊红平:谢谢您的提问。校园食品安全事关2.93亿在校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供餐体量大、经营形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市场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去年12月份,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部署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标准规范,落实学校、属地、行业和监管等各方责任,取得一系列进展。
一是纠治一批违法行为,消除一些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责令整改5万余家、罚没金额1092万元、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255人。同时,公布典型案例1357起,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二是出台一批制度标准,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和规范操作。如,江苏探索建立“阳光食堂”信息化平台,实现大宗食材信息可查、来源可溯。湖北制定《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指南》,规范整个工作流程。山东出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对学校食堂开展信用监管。河北印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对照承诺、约束行为。
三是形成一套压实各方责任的工作方法。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总局先部署各地开展省内自查,然后组织跨省互查,在此基础上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监督抽查。通过“三查联动”的工作方式,有效督促各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
中国市场监管报:此次专项整治中,还发现了哪些突出问题?下一步有哪些针对性的部署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司长樊红平:谢谢您的提问。专项整治尽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进展,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但必须认识到,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各位家长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学校食堂还存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大宗食材采购不规范、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以包代管”、食品安全制度没有落地落细等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纠治违法违规问题。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月18日在青海果洛西宁民族中学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在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严把校园食品安全主体的准入关。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从严审查学校食堂及其承包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学校食堂应在其许可证上单独标注其类别,承包经营的,还应当标注承包经营企业名称。承包经营企业应在学校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学校食堂及其承包企业均应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学校食堂。
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对中小学食堂实施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食品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到位;对需要增加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以及需要配齐和改造其他硬件的,要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限时整改。对学校食堂使用来源不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等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促治,警示震慑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师生和家长共同监督,随时反映问题线索。
四是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总结地方成熟经验和管用做法,指导各地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效能,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的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将电子计价秤作为整治的重点,请问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一级巡视员张益群:谢谢您的提问。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将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作为民生计量工作的重点,坚决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一是部署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5月16日,制定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截至6月中旬,全国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共查处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行为4870件,查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11327台(件),查处制造与型式批准不一致产品行为15件,查处从事销售、改装作弊秤等违法行为115件,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二是加强重点时间节点计量监管。部署加强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重点商品服务计量监管,并在风景旅游区、商业区、机场、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对经营者使用作弊秤缺斤短两的计量违法行为实施重点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持续推进计量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修订。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压实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组织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研究推进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和检定规程制修订,进一步提升电子计价秤防作弊要求。
当前,电子计价秤监管也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计量法律法规体系亟待完善。现行计量法对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低,缺乏对市场主办者的责任规范,急需修订。
二是防作弊技术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现行有关电子计价秤的计量技术规范对计量作弊鉴别测试、软件监管的相关规定还有欠缺,难以应对不断升级的计量作弊手段,对判定软件作弊行为的支撑还不够。
三是基层计量监管力量薄弱。电子计价秤量大面广,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力量不足,急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强化监管能力支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谢谢!
央广网: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谢谢您的提问。我国是全球肉类生产、消费第一大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年来,我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但一些地区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4月,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排查梳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群众投诉反映的肉类产品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行政执法立案231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8件,追究责任118人,打击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案件542件,打击假冒牛(羊、驴)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241件。
二是坚持刀刃向内,坚决纠治监管不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查找监管措施不完善问题133个,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88个,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问题42个。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地方开展专项调研,查找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调研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坚决纠治专项整治“宽松虚软”问题。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线索通报、风险交流、调查取证、涉案物品处置等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采取成立专班、共同办案等方式,联合执法,做到信息互通、证据共用,有效提高执法的协同性和部门联动合力。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
中国网: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请问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周亮:谢谢您的提问。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大起底”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市场监管总局成立燃气工作专班,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双周调度、月度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机制。总局负责同志带队对地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相关司局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开展执法调研。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13364家次、检验机构715家次,吊销5家充装单位许可证、3家检验机构核准证。移送报废气瓶23.68万只,清除“气液双相”气瓶转换接头13.62万个。
三是严查严办违法违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违法案件8880件,查办重大案件198起,移送司法机关84件,没收产品52379件,罚没金额690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338家,惩治违法人员225人。
四是发挥价格、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管作用。开展燃气接入工程安装价格收费检查,依法处罚5家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并责令退费。向主要电商平台下发工作提示,拦截下架违规燃气器具近7.5万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设“城镇燃气安全信息公示专区”,公示2746条行政处罚信息,将70户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在中央党校开展全国燃气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培训。协调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播出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广告,发布风险消费提示20余期。通过《中国质量报》燃气安全专栏刊发稿件22期。
六是完善法规标准。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发布《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瓶阀》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不断完善燃气相关法规标准。
城镇燃气安全涉及多环节、多领域、多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多元共治。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标本兼治,巩固提升集中攻坚阶段成果,持续完善制度标准规范,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气瓶信息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中国城市报:燃气用具产品质量安全是城镇燃气安全的关键环节,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燃气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了哪些举措来保障燃气用具产品的质量安全?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谢谢您的提问。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燃气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燃气用具质量安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推进燃气用具相关标准制修订。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及橡胶复合软管,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是切实加强燃气用具准入管理。2024年,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可燃气体探测器等产品纳入CCC认证,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将燃气紧急切断阀、连接软管纳入CCC认证的有关工作。
三是持续发挥监督抽查“利剑”作用。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对燃气用具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抽查,同时加大流通领域抽查力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查燃气用具1.68万批次,发现不合格2791批次。今年已将燃气用具列入重点监管目录和抽查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四是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打假。以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的批发市场、商超、五金店为重点,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多次组织平台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合规推进会,印发《关于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违法燃气用具及配件产品的通知》,组织专家团队对平台进行日常巡查,坚决清理网售问题燃气具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燃气用具类案件6879件,移送公安机关47件。
五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用具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产品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深入排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除潜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六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发布燃气用具有关产品风险提示,提示用户在选购和使用燃气用具中的重点注意事项;制作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知识图解海报,要求销售单位在明显位置张贴。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对前期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企业跟踪抽查,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到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生产许可证管理,推动燃气用具质量安全追溯,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护墙”。
经济日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谢谢您的提问。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已于4月底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并通过图文并茂的问答方式,对该标准进行宣传解读;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
(二)加强认证监管。一是推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有关工作。二是印发2024年第2期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公布了2023年度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三是开展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启动对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认证机构和电动自行车产品领域的指定实验室开展检查。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将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和电池等相关产品纳入2024年国家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已完成电动自行车整车1495批次,充电电池1145批次的抽样检验工作。
(四)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拼改装违法行为。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截至6月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13.4万家次;约谈生产销售企业1.6万家,责令改正4220家,暂停、撤销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201张;立案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673起,罚没金额15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9起。
(五)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和电池生产销售中的关键环节,制定并印发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引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六)加强网络交易电动自行车和即时配送平台监管。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以及重点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召开行政指导会,督促相关头部电商平台、即时配送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七)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提出了严格明码标价、依法加强监管等六项措施,着力让电动自行车用户在户外充电能承担、愿意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坚决把各项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xwfbt/art/2024/art_562accc2ded6459799773097bd5a9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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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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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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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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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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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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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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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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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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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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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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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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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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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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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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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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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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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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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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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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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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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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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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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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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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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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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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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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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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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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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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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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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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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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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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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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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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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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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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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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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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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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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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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