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23期)

时间:2024-11-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水果制品、乳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其他食品、罐头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8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抖音客家英姐美食选(经营者为广西丰鑫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博白县十二哥杨桃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二哥杨桃水凉茶”,菌落总数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康泉水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正品堂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润泉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沙甜天然泉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北海市“红旗村综合市场张凤珍”销售的“红皮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美团御品生鲜(河池江北店)(经营者为河池市金城江区李兰古蔬菜摊)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鲜】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钦州市钦北区陆兴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钦州市“灵山县裕献淡水鱼批发店”销售的“泥鳅(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钦州市“三科现代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厚锦”销售的“泥鳅(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北海市“兴海便民市场吴娟德”销售的“牛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百色市田阳区美莲干杂店销售的“白芷”和“藠头(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桂林市“龙胜诚兴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浙壮食品厂生产的“老婆饼(水果味)”,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文件下载: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fdzdgk/zdxx/spaq/t193513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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