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6月1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始终把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2号),通过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作用,把认证认可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环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具,着力规范认证认可市场,促进检验检测产业健康发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助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努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质量高地。2018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云南省特色资源及区位优势切实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云南制造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云南省人民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9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质量强省战略加快实施,大力开展质量体系建设,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云南品牌。
随着认证检测活动蓬勃发展,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出现了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实现行业优胜劣汰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监管部门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
2019年5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认证监管职责,使我省区域内的有机认证、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证书真实有效,保障认证发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属性和作用,维护认证的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和公信力。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目前我省认证监管工作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认证机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基层监管能力提升不到位的问题,使认证市场乱象得到进一步整治,认证秩序明显好转,整治效果得到巩固。
三、《通知》的工作措施
(一)全面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大对认证行为和认证产品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省级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对有机认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将茶叶、蔬菜、水果、植物类中药等作为有机认证产品抽查重点;将电线电缆、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热水器、电动自行车等作为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查重点。在省级安排抽查的同时,各州市局对辖区内的有机认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也必须安排监督抽查,抽查批次比例不得低于认证证书的5%。二是加强获证企业的检查。各州市局组织对辖区内的有机和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开展认证有效性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三是加强认证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的针对性。一是着力整治虚假宣传有机产品行为。加强对实体店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严查线上线下虚假宣传,未获认证但标注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行为。二是着力整治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加强对相关企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以及终端销售市场的监管,严查产品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行为。
(三)依法严厉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对认证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查处获证企业的案件,各州市局应将违法行为查处的相关信息通报有关认证机构;查处认证机构的案件,各州市局将违法行为查处的相关信息上报省局,由省局报送国家认监委。及时将有关抽查结果和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四)夯实认证监管工作基础。一是建立认证监管对象档案。全省强制性和有机认证产品的获证组织在年内100%建档,其它自愿性认证的获证组织建档在80%以上。二是加强认证监管业务培训。省局统筹安排法律法规、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认证监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认证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发挥12315举报投诉作用,及时跟踪处理消费者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认证工作热点问题。
四、关键词诠释
(一)认证
认证是指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认证具有第三方属性。第三方合格评定独立于供需双方,通过由具有独立地位和专业能力的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管理体系认证有利于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但一个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不等于其产品的质量也必然得到了保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还需要进行产品认证。
认证的依据是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及其强制性要求。这里所称的标准既可以是国家标准(分为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也可以是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等。
认证结果的体现。认证的结果通常以认证证书、标志等书面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这种公示性证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获得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普遍信赖。
认证的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一切市场交易行为都是市场主体基于相互信任的共同选择。获得具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的认证,能够显著增进市场各方的信任,从而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认证制度诞生后,迅速广泛应
用于国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之中,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和世界传递信任。在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特性将日益显现。
认证的两个典型特征是市场化、国际化。市场化特征:认证起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发展于市场,广泛存在于产品和服务等市场交易活动之中,能够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建立市场信任机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市场主体采用认证手段,可以实现互信互认,打破市场和行业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部门采用认证手段,可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降低监管成本。国际化特征:认证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框架下的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国际上普遍将认证作为规范市场和便利贸易的通行手段,并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和统一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要求,认证按法规性质可分为两大类: 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按认证对象可分为: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及人员认证;按认证制度所有者可分为: 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和机构推行的认证制度。
我国常见的认证制度主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有机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绿色市场认证、养老服务认证、家庭服务认证、教育服务认证等,其中除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外,其他均为自愿性认证。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法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即中国强制认证,其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贯彻国家标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目录管理,即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截至2019年7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共有21大类,137种产品。
(三)有机产品
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我国有机产品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有机产品中不得检出有机生产中的禁用物质。从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叫转换期。生产者在转换期内应完全符合有机生产要求,在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只能作为常规产品销售。
由于价格较高,并且认证、质量控制程序较复杂,有机产品与普通产品的营销渠道也存在不同。建议广大消费者到有机产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购买有机产品,尽量不要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或在不可信的网站购买有机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应当查看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上是否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志,并同时标注了有机码、认认证机构名称或标识,也可向销售单位索取认证证书、销售证等证明材料,查看所购买的有机产品是否在证书列明的认证范围内。同时,还可在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http://food.cnca.cn)中查询该有机码对应的产品信息。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发现问题,可与销售单位进行核实,也可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源文件链接:http://220.163.27.38/ecdomain/framework/ynaic/zcjd/glbkalahniobbboiiefmjanifpleegdi.do?isfloat=1disp_template=templatedefaultfileid=20190717132432932moduleIDPage=glbkalahniobbboiiefmjanifpleegdisiteIDPage=ynaicinfoCheck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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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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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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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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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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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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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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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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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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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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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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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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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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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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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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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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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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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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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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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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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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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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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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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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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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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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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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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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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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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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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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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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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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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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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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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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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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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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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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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