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桂食安委〔2020〕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广西银保监局,广西海警局,广西供销社,广西科协:
《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设区市、自治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于6月10日、11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自治区食安办。联系人:谢华,联系电话:0771-5842295,电子邮箱: gxsab2011@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遵循“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着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年度重点任务
(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严格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支持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粮油肉奶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质量保障、供应充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场所环境卫生大清洁行动,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各类集体聚餐活动,加强宣传指导。全面落实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规定,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化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督促严格执行标签标识国家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保健功能声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全区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试点工作。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大幅提高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的更放心,继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婴幼儿食品、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承诺书。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科学编制抽检监测计划,强化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效能,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分析食品不合格原因,及时开展整治,确保年底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市场监管系统完成3批次/千人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自治区、市、县级处置率90%以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南宁海关,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查处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昆仑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进一步强化南宁市、钦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修订完善评价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估方式。(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农业农村厅,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安排及责任清单,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法依规制修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形势分析,建立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深入实施风险评估和地方标准制定行动。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基础上,突出传统地方特色食品,制修订一批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抓好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加快推进地方农业标准、食用林产品标准、优质粮食标准的研究制修订和实施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营养标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有力推动合理膳食行动。举办首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食品安全与营养交流合作分论坛,推进与东盟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衔接,促进食品产业和贸易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行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动食品生产、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提升监管精准性。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深入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南宁海关、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广西海警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部门协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广西供销社,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广西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安排》,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推进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形式,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全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围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食品掺假造假、微生物超标、餐饮后厨卫生不合格、注水肉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工作台账,挂牌推动整改。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国境口岸、高速公路服务站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强化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力度。严防严控误食有毒动植物和误饮自泡药酒,构建动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民宗委、公安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南宁海关,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围绕我区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分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2020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方案》要求,首次开展广西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补充完善我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为风险评估提供重要基础数据。组建首届广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提升监管有效性。开展预警交流,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保护人民群众饮食健康为导向,结合我区食品产业发展需要,修订完善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我区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等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试点的管理申报工作,打破食品产业壁垒。配合做好“三新食品”审批管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扶持一批地方特色食品龙头企业,鼓励做大做优做强,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大品牌培育力度。(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举办首届广西营养配餐技能竞赛,促进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全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示范创建,推广营养健康饮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设备研发为重点的科技攻关,鼓励、支持桂林三花酒等食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应用大型互联网电商平台推广销售地方特色食品。(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鼓励企业开展全程追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全面推进电子证书管理,公示许可信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召开全区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安全与产业发展现场会,举办特色食品博览会,加大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扶持和培育力度。(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自治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食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各级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我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落实检验检测能力和装备配备的标准。加强各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能力建设,强化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南宁海关,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综合执法改革,稳定食品安全监管原有执法队伍,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自治区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建设,推进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实施智慧监管,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违法违规发布和销售假劣食品、农业投入品的网站,依法进行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通信管理局,南宁海关,广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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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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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可自主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工作范围,为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选择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意欲开展工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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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食品安全动态、民生关注话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各类经典案例等相关资讯及分析,探索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发布及解读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重点课题调研、调查结果,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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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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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spaqzhzx.org.cn/show-32851.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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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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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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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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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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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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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安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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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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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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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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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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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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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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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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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政务百网示例:http://w.spaqzhzx.org.cn/list-spaqzhzxzxzxb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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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查员授权使用食品安全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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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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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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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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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简称,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的牵头单位,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同属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具体职能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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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卫生调研网、饮食安全调研网、质量调研网、食品安全法制网、食品安全资讯网、食品安全调研网、食品资讯网、食品安全舆情网、食品安全在线网、食品安全内参、食品安全热线网、市场监督资讯网、打假法制网、质检调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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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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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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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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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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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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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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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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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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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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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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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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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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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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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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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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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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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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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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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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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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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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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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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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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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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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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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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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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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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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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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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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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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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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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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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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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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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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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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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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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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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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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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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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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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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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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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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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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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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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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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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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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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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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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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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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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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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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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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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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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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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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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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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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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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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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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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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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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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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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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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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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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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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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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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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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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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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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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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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