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自治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8年11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政银合作”协议,全面推开了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相融合的战略协作模式。2020年1月1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开设银行账户、授信、贷款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性融资成本,压缩涉企金融业务办理环节和时限,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推进,“政银合作”已逐步形成了申请人通过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代办企业注册、申请企业账户、办理贷款业务的政银联动模式,为广大企业提供了“零见面”“家门口”式的便利服务。
为深入落实《条例》要求,促进“政银合作”向规范化、信息化、便利化方向发展,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银合作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政银合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重要途径。各级市场监管和金融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政银合作”工作的重要性,从提高企业在登记注册、银行开户、经营贷款便利度的角度出发,切实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以“政银合作”为契机,加大各地区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加入“政银合作”行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响应“政银合作”工作要求,主动承担社会属性和企业责任,配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推动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为企业搭建“一站式”企业注册代办平台,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规范政银合作模式,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一)严格执行企业注册授权代办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申请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企业注册代办业务有关权利义务,指导代办网点悬挂统一的代办网点标识(见附件1)。签约银行应在政银合作协议签订后,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各代办机构应根据企业意愿办理相关业务,不得私设条件、强制捆绑、错误引导申请人办理带有盈利性的存款、理财、贷款等业务项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签约金融机构情况汇总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并开通专用业务账号,定期更新业务用户。
(二)增强业务规范性和透明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开业务办理标准、流程、时限,在业务受理大厅公布授权代办网点信息,利用“政银合作”代办网点合理分流业务。开设“政银合作”绿色通道,安排专职人员审核网上业务,压缩办理时限,并做好代办业务培训与解答。代办网点要向申请人公开办理程序、申请材料、代办时限、联系方式等基本要求和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互联网电脑、移动终端、复印打印设备等硬件设施,选派业务熟练、服务规范、有责任心的人员全程引导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业务。
(三)进一步规范涉企业务收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相关规定,严禁在企业注册及代办过程中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企业注册窗口及代办网点应免费提供文书打印、身份证件复印服务。不得指派第三方收费服务机构有偿办理企业注册代办业务。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涉及收费时,需向企业说明,并进行价格公示,不得违规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银合作”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参与“政银合作”,不得私设限定条件、不合理条件、歧视条款等限制服务机构参与。尊重企业自主权利,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开展代办服务,不得指定代办银行和网点。各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滥用行业支配地位恶意竞争,不搞捆绑代办、搭车业务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和义务。
(五)强化政策引领和检查督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政策主导作用,积极出台鼓励性政策,支持“政银合作”顺利推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完善工作制度,督促“政银合作”参与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增强示范效应,鼓励各地打造“星级代办服务点”,促进代办网点标准、规范运行。
三、创新政银合作手段,切实解决企业难点
(一)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行“一门”“一次”“一窗”式“政银合作”业务模式,申请企业注册与开设账户等业务联办的,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办理。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选择试点地区和银行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试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代替纸质营业执照提交。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和“零见面”审批模式,大力推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代办模式,提高“电子化”“网上办”的使用率。不断拓展线上、线下多种业务模式,充分利用“全程电子化”手段实现线上申请企业登记注册,鼓励有条件的代办网点线下利用自助申请、自助打照等设备开展自助业务。
(三)增强业务联动。将企业注册与金融业务相结合,不断强化业务联动,在企业开户、实缴出资、企业注销等业务中实现企业身份核查、实缴信息核实、企业债权清算等环节的深入联动,确保业务时效性和准确性,减少办理流程,压缩不必要的办理环节,准确把控风险。
四、提升政银合作效能,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聚焦企业“痛点”提升服务能力。各签约银行要聚焦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经营中资金短缺的实际问题,从金融信贷领域加大对企业经营的扶持力度,增加创业贷款、信用贷款的投放,减少贷款发放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信贷政策的企业要主动跟踪、主动服务,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引导。以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银合作”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政银合作”模式,引导广大企业通过银行代办网点便捷取得营业执照和快速获得信贷。
(三)加强统计汇总和跟踪绩效。坚持月统计报告制度,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自治区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每月5日前,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送业务开展情况,认真填写《“政银合作”业务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每半年由盟市组织对“政银合作”相关情况进行集中汇总上报,并对签约银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于长期未开展相关业务或不具备条件开展业务的网点进行跟踪督促。各签约银行要加强对代办网点“政银合作”工作的绩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五、加强信息共享,实现政银监管联动
(一)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银数据共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银合作”信息共享方案》(见附件3),以“自治区企业法人信息库”为依托,利用“电子营业执照”数据传输方式,打破市场监管部门与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壁垒,使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准确把握企业在金融领域相关活动,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加实时、便捷、准确地获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
(二)建立共享机制,综合利用共享信息。建立信息对账、结果互认机制,做好共享数据的维护更新,确保政银共享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推动政银合作共享信息在市场监管和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大力开展信用监管、联合惩戒。
“政银合作”是我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各级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和“政银合作”签约银行要深入落实《条例》要求,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难点、痛点、堵点,深入开展“政银合作”相关工作,为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银合作”代办网点标识规范
2.“政银合作”业务汇总统计表
3.内蒙古自治区“政银合作”信息共享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
“政银合作”代办网点标识规范
全区“政银合作”企业注册代办网点,应统一悬挂明显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作标准
1.“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XXXX分行”字样:字体为大标宋体,黑色,不加粗,字号为2.5cm×2.9cm,位置居左上角,距离上侧、左侧边缘均为3cm。
2.“指定企业注册便民服务点”字样:字体为华文行楷,红色,不加粗,字号为4.6cm×5.5cm,位置居中。
3.“XXXXX分行”字样:字体为大标宋体,黑色,不加粗,字号为2.5cm×2.9cm,位置居右下角,距离下侧、右侧边缘均为3CM。
4.按民族地区文字使用相关规定增加蒙文字样,要求翻译准确,使用规范。
5.标识牌大小:宽60cm高40cm。
二、制作方法
镀锌平面铁,底面白色烤漆,画面UV。
三、制作示例
例1: 例2:
各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例1或例2样式制作悬挂。代办点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本着整体协调、美观大方的原则自行调整行数及字体、LOGO大小。代办点LOGO使用方法遵从银行相关规定。
附件2
“政银合作”业务汇总统计表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代办网点数 | 代办执照数 | 金融服务 | ||
本月新增 | 累积数 | 本月新增 | 累积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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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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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金融服务政策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说明。
2.报送邮箱:zzqdjzcj@163.com.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
“政银合作”信息共享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
第1章 工作背景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加强资源共享,推动“政银合作”是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要求。
围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银合作”发展策略,借助银行等金融单位服务网点多、涉企用户多、信息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等优势,通过在银行端实现企业设立申办,打照,可以有力的拓展企业登记、打照等核心市场监管业务的办理渠道,提高业务办理的高效性和便利性。
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涉企业务全程电子化办理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并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有效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证明市场主体已获得相关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具有全国通行互认的特点,目前已形成了最具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企业身份认证机制。
电子营业执照具备市场主体身份认证、信息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留存、电子签名等功能,且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可以通过手机领取下载并使用,支持全国范围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认互用。
近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发【2015】401号、银发【2017】3号、银办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支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银行账户业务,银行根据机读信息办理账户业务,并留存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支持运用电子营业执照准确识别客户身份,通过电子渠道为单位办理开户、变更等账户业务。
同时,通过将银行等金融服务与企业生命周期内涉及的政务服务相融合,快速提升银行获客能力,提高企业开户、融资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金融服务平台。
第2章 总体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政银合作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计划向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共享数据内容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各商业银行可通过调用共享服务的方式获取全量市场主体的相关数据,并可增量获取新增市场主体的相关数据。提供数据内容不包含企业隐私以及相关自然人的隐私信息。由于共享给银行端的数据内容有限,无法完全覆盖银行端的复杂业务场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计划为各商业银行提供部分数据查验服务,各商业银行可基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查验服务清单,按需调用服务实现数据查验,数据查验服务的实现模式为银行端按服务清单的要求传入待查验的数据项,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系统反馈查验结果(仅返回结果,不包含具体数据)。各商业银行可通过调用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的方式实现市场主体线上、线下身份认证,避免用户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反复注册;可直接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版式文件,避免企业上传提交营业执照或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还可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业务办理。
鼓励各商业银行自行承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第三方申办平台,拓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渠道,基于银行先进成熟的信息化建设能力,为企业和申请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各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业务要求自建企业开办平台,企业用户通过银行端企业开办平台(网页或者移动端),实现市场主体的开办业务申请,考虑到目前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及的市场主体类型众多,建议各银行先实现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开办功能,这部分市场主体的开办量可占目前所有市场主体开办业务量的90%以上。用户在使用银行自建平台完成填报后,通过调用市监局一网通平台的服务提交业务申请数据,并可调用服务获取审批结果。
第3章 技术方案3.1 数据服务
按照总体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局数据中心系统为银行端开放相关的共享服务和查验服务,具体实现方式和技术要求如下。
3.1.1 数据共享服务3.1.1.1 数据共享内容
计划提供给各银行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具体数据项如下:
序号 | 数据项 | 备注 |
1 | 市场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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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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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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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作人/首席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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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住所/营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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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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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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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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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数据共享方式3.1.1.2.1 存量数据共享
目前已经完成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数量较大,银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标准通过局方要求的网络进行数据共享交换,需履行手续后,银行可以获取相关企业数据。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中心系统会提供市场主体增量数据服务接口,各商业银行可通过定时调用服务来实现数据的获取,具体数据项参考3.1.1.1。
增量数据获取,是由银行端主动调用服务定时获取,而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增量数据共享服务开放时间为每日24点至早6点之间,对会银行端的每日的调用时间、访问次数、获取数据量进行限制,以避免银行端调用异常导致数据中心系统异常。
3.1.2 数据查验服务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中心系统会提供以下数据查验服务,原则上已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专线网络对接的银行,要通过专线实现访问和数据传输。如果还未建立专线对接的,可通过互联网提供,但数据访问过程需实现数据加密解密和防篡改机制,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
3.1.2.1 企业法定代表人查验
服务名称 | 企业法定代表人查验服务 |
传入参数 | 企业名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返回结果 | 查验通过 查验未通过 |
3.1.2.2 企业投资人查验
服务名称 | 企业投资人查验服务 |
传入参数 | 企业名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号 投资人姓名 投资人证件号码 |
返回结果 | 查验通过 查验未通过 |
3.1.3 消息推送服务
银行可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重点关注企业,在发生以下动态时,及时知晓主体意向。银行关注企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必须是在申请银行开户的企业,不是全部企业都能关注。
3.1.3.1 主体变更消息推送主体变更登记,包括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投资人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变更等多个变更事项,银行可选择具体变更事项进行关注。
如果银行关注企业的所选变更事项,发生登记变更,市监局在业务办理开始,及时将消息推送给银行,仅告知银行哪个事项发生变更动作,以便银行及时知晓。在审批后,将具体变更结果,推送给银行。
3.1.3.2 主体注销消息推送如果银行关注企业,发生主体注销,市监局在业务办理开始,及时将消息推送给银行,告知主体准备注销,以便银行及时知晓。在主体注销业务审批后,将注销结果推送给银行。
3.1.3.3 主体股权质押消息推送
如果银行关注企业,发生股权质押,市监局在业务办理开始,及时将消息推送给银行,仅告知银行主体发生股权质押动作,以便银行及时知晓。在股权质押审批后,将股权质押具体内容,推送给银行。
3.1.3.4 主体行政处罚消息推送如果银行关注企业,在市监局产生了行政处罚,市监局及时将该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告知银行,以便银行及时知晓。
3.1.3.5 主体再投资消息推送如果银行关注企业,做为投资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或投资了其他市场主体,市监局在审批结束后及时将该投资内容告知银行,以便银行及时知晓。
3.2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电子营业执照具备市场主体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留存、电子签名等功能,支持线上线下使用。拟分两阶段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第一阶段:在线下应用中实现市场主体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留存功能,支持市场主体现场出示电子营业执照,银行通过验证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身份认证,并获取电子营业执照文件。
第二阶段:将电子营业执照扩展到线上应用,实现市场主体线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功能,支持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电子开户、变更等账户业务。
3.2.1 执照出示验证(线下身份认证)在线下应用中,市场主体用户通过手机出示电子营业执照验证二维码或验证码,银行应用系统前端通过扫码枪扫码或输入验证码,系统根据此验证码进行当前市场主体身份认证,调用电子营业执照服务实时联网验证电子营业执照真伪、查询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及状态,并同步比对查验电子营业执照持照人信息。
3.2.2 执照留档电子营业执照留档主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文件下载URL方式实现,该URL的有效时间为10分钟。
电子营业执照文件下载接口入参包括当前办事人身份证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两项参数,应用系统应做好办事人身份证号的加密保护。该方式提供的电子营业执照文件,标注“电子营业执照”水印,并载明此文件的留存时间、办事人姓名、办事事项等信息,供比对查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文件图样如下图所示。
市场主体线上身份认证,PC端应用以扫码验证形式为主。市场主体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通过手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描银行应用系统页面的登录二维码,应用系统后台通过一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接口调用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并接收身份认证结果。通过电子营业执照验证企业身份真实性,证明该企业是真实存在并存续的、该电子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给该企业的,从而实现对登录企业的身份认证。
3.2.4 电子签名企业在办理网上开户等银行账户业务时,在银行应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业务数据,可以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达到防篡改防抵赖的目的,实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全程电子化。
3.3 银行自建平台对接3.3.1 建设要求此平台为各商业银行自建,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开办业务的信息采集需严格按照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相关业务要求,在填报过程中需实现对相关填报信息的查验和相关人员、企业的实名查验、证明文件的上传、在线签字确认等一系列功能。
具体实现要求,详见《企业登记开办功能需求方案》
3.3.2 系统对接3.3.2.1 业务提交企业及申请人在完成业务填报的全过程后,由银行企业开办平台将全部业务填报数据、证明文件图像、在线签字图像等内容,整体发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一网通服务平台。
一网通服务平台会对提交的数据进行查验,如符合业务要求,业务提交成功,并反馈银行端当前这笔业务的具体审批机关;如未通过查验,一网通平台会将查验不通过的结果反馈给银行申办平台。
3.3.2.2 审批结果查询
企业及申请人在完成了业务提交并成功后,可主动调用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网通服务平台的服务来获取审批结果。如业务审批未通过,银行端可获取到审批未通过的具体原因;业务审批通过,银行端可获取到审批结果,并反馈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
3.3.3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3.3.3.1 应用对接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8〕92号)要求,集成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的系统,应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接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即:银行须部署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通过前置系统安全接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系统。
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负责接收应用系统发起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请求并处理,以及接入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系统的安全处理等。
3.3.3.2 市场主体身份认证3.3.3.2.1 线下出示验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第一阶段,实现该功能。
市场主体线下到银行柜台办理账户业务时,通过手机出示电子营业执照,银行通过验证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市场主体的身份认证。
应用系统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增加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的页面,在页面中需要支持用扫码枪采集电子营业执照验证二维码或者输入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码的功能。不需要针对扫码枪做额外的软件开发。
2、在应用系统服务端增加获取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结果的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接口查询该验证结果。
3.3.3.2.2 线上扫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第二阶段,实现该功能。
市场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来登录系统进行身份认证。以市场主体身份登录网上系统或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开展经营活动的,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应用系统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 在登录页面中,增加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的选择,用户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显示登录二维码。登录二维码由应用系统调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的服务端接口生成。
2) 获取验证结果,应用系统开发一个接收验证结果接口,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调用该接口把验证结果推送给应用。
3) 应用系统根据获取到的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判断企业是否有业务权限,如果有则允许登录系统。
3.3.3.3 营业执照文件留档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第一阶段,实现该功能。
银行通过扫描企业提供的电子营业执照,打印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省去银行工作人员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核验工作。
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需要留存营业执照的,应用系统后台发起电子营业执照文件下载请求,通过接口调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获取电子营业执照文件下载URL;应用系统根据此URL自行访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系统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文件;若该企业用户未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则返回错误。
3.3.3.4 电子签名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第二阶段,实现该功能。
电子营业执照支持推送签名和扫码签名两种应用模式。
(1)推送签名: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应用系统后,应用系统将签名数据提交至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由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将待签名数据推送给手机端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完成对业务数据的电子签名。
(2)扫码签名:应用系统调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生成签名二维码,企业用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该二维码,完成在移动终端的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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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可自主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工作范围,为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选择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意欲开展工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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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食品安全动态、民生关注话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各类经典案例等相关资讯及分析,探索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发布及解读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重点课题调研、调查结果,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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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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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spaqzhzx.org.cn/show-32851.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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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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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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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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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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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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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安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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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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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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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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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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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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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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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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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政务百网示例:http://w.spaqzhzx.org.cn/list-spaqzhzxzxzxb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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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查员授权使用食品安全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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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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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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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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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简称,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的牵头单位,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同属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具体职能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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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卫生调研网、饮食安全调研网、质量调研网、食品安全法制网、食品安全资讯网、食品安全调研网、食品资讯网、食品安全舆情网、食品安全在线网、食品安全内参、食品安全热线网、市场监督资讯网、打假法制网、质检调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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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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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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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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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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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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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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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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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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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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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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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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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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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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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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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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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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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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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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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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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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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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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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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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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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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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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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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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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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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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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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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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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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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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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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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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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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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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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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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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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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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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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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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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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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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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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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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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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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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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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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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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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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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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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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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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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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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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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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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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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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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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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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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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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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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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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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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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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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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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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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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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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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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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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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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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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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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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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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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