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消委律师顾问团成员李正国律师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李正国律师自2013年正式加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以来,长期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打假既是促消费也是保权益”,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律师提出把社交平台销售纳入监管。他认为,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或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宣传,危害和风险较大、陷阱较多,需要通过法律予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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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正国律师一直坚信,提振经济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样重要。在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社交平台销售变得火热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电子商务法》对社交平台销售货物这一领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他建议今后修法可以将此纳入考虑范畴。而提振经济也离不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李正国律师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的建议》提出,应该形成尊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良好风气,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合法经营。企业经营行为规范了,消费者权益才能从源头得到有效保障。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精于专业,这是大家对李正国律师的评价。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倾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学理论上坚持学习、总结、创新,获得了全国优秀律师、四川省律师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许许多多的荣誉称号。为助推藏区法治建设,2018年,他参加了四川省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上高原、进寺庙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担任四川省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期间,他积极建言献策、履职尽责,提交了《关于建议我省各级政府设立律师顾问团》、《关于设立律师调解组织的建议》等60余件提案,其中部分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李正国律师表示,虽然自己的力量有限,但会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用更加开阔的视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不断提高公众法律维权意识,服务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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