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信访要求

时间:2024-04-11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信访要求如下:

1、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对来信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信中不要含有反政府、暴力、色情、造谣诽谤和人身攻击言论。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3、不得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4、本栏目非论坛性质,只用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与公众之间的交流,请勿发表与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无关的留言,以及任何形式的广告和推介企业产品或服务等内容;

5、联系方式的信息如不真实、不准确,留言将予以删除;

6、本栏目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网上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予以删除;

7、在提交问题后将得到信件编号,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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