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第八小学违规收费案

时间:2019-12-30 来源: 作者:

案情简介

铜仁市一市民反映,其孩子在碧江区第八小学就读时,被学校强制要求订阅《少年时代报》,每学期订阅费50元,要求查处。

调查与处理

该案由铜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受理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校的确存在强制学生征订该报刊的行为,累计收取1701人次,每学期订阅费按50元/人标准,共计85050元。铜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根据《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203号)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的有关规定,责令该校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清退违规多收价款85050元。

法律分析

该校违规收取报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九)款所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的违法行为。

典型意义

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有力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对加强义务教育收费监管,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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