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19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发布广东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的重要活动,至今已连续发布十多年,对加强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强化消费维权警示教育,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具有积极作用。2019年,广东全省消委会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消费纠纷调解,成功调处了大量消费侵权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切身合法权益。经广泛征集、层层推荐及反复筛选,广东省消委会从全省37万多件案件中,评选出了十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跨境消费、老年人消费、预付式消费、群体性投诉等维权热点难点,并经消费维权领域专业人士、专业律师逐一分析点评,现向社会公布。
案例一
婚介诱导消费 消协助力退款
2019年4月,广东省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阎女士的投诉。据阎女士反映,其在某知名婚介公司网页进行免费注册,之后婚介公司来电称好几位男士对其资料感兴趣,邀请其参加现场相亲会。但阎女士到达公司后并没有被安排相亲,而是被带到一个小隔间,一位自称“红娘”的工作人员在审核信息、填写表格后就开始跟阎女士聊天,从下午一点一直持续到四点半,阎女士非常疲惫。这时,该工作人员拿出ipad让阎女士签字,声称不用看内容直接签就行。阎女士签完后才知道是消费合同,紧接着被要求刷卡支付了28800元。阎女士回家仔细阅读合同,发现内容不妥,遂提出退款,但婚介公司一直回避。几经沟通,双方约定在扣除10%违约金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并签署退款协议,但退款一直拖着没有兑现。无奈之下,阎女士向省消委会求助。省消委会接诉后立即联系涉诉婚介公司,经调查,阎女士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遂要求婚介公司尽快退还消费者所支付费用。经工作人员多番调解,最终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婚介公司退还阎女士人民币28575元。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合同,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负有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要求予以说明的义务,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合同的制订方和使用者,如未能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可以主张合同不成立。但现实是很多类似遭遇的消费者事后以不知晓合同内容主张退款时,却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导致维权困难。近年来,婚介服务行业乱象横生,婚介公司线上提供免费注册,线下大搞“轰炸式”推销、“绑架式”签约、“凑数式”服务。很多消费者同阎女士一样在遭遇疲劳轰炸后,被诱导签订高额婚介服务合同,类似的投诉屡屡出现,值得警惕。
案例二
报修十余次故障未除 退款数十万维权成功
2019年,消费者张先生向广州市海珠区消委会官洲分会投诉,称其通过广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品牌汽车。汽车行驶9000公里后,仪表盘ETC灯出现亮闪情况,张先生怀疑发动机电子系统故障,立刻向销售公司反映并报修,但反复进行了11次维修,依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于是,张先生提出换车或退车,遭到拒绝。消委会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车辆已经维修12次。虽然销售公司承诺可以继续修理,但多次维修导致消费者对销售方和车辆都失去了信心,坚决要求退车退款。工作人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调解,最终汽车销售公司同意在扣除汽车折旧费后退回消费者车款21万多元,消费者维权成功。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张先生的汽车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12次故障依然不能消除,导致消费者对汽车质量和销售公司维修能力失去信心。在消费者强烈主张退车的情况下,消委会工作人员帮助双方深入沟通,反复耐心做工作,最终,一宗棘手的投诉成功调解,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例三
假冒旅行社频现网上搜索 广告发布者难逃法律责任
2019年一季度,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涉及某旅行社的港澳游投诉36宗,该类投诉普遍存在以下情况:消费者均居住在广东省外;近半消费者通过某知名搜索引擎搜索“国旅”后,根据加V认证的国旅相关页面选择港澳游;行程中普遍遭遇“强制购物”“原定景点被取消”“食宿降级”等问题。深圳市消委会通过调查发现涉诉的旅行社均为假冒“国旅”,提供的合同、收款收据、盖章等均为伪造。深圳市消委会通过模拟消费进行专项测试调查,发现在该搜索引擎搜索“港澳游、国旅”等关键词,搜索页面会出现加V等级认证的旅行社广告信息,但这些旅行社却并非正规注册的商事主体。深圳市消委会向社会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对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涉事公司迅速做出三项赔偿和整改承诺:一是由该公司垫付涉诉消费者的损失;二是在旅游行业搜索中剔除大批“李鬼”,只要涉及到低价港澳游的账户均做下线处理,并严格开户审批;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级评价体系,将消费者组织评价纳入“企信网”“口碑”“信誉”等评级评价信息中。针对深圳市消委会移交督办的36宗投诉,除少数无法有效举证外,共有29宗获得18万多元的赔偿。与此同时,涉事公司积极兑现整改承诺,跟进处理数百个低价港澳游账户。
点评:本案中,涉诉旅行社均为假冒国旅的旅行社,难以找到假合同虚构的商事主体,消费者若想直接与旅行社进行沟通维权,非常困难。但假冒旅行社相关广告信息均由搜索引擎公司发布,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该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对拟发布广告的审查核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事公司无法提供涉诉假冒旅行社的真实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此提醒消费者,选择线上旅游单位和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谨防上当。
案例四
大湾区维权一体化显成效 澳门消费者退房款赠锦旗
2019年2月,澳门消费者陈女士在佛山市禅城区某楼盘购买了一间商品房,购房过程中售楼人员承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陈女士支付首付款后却被告知不能办理贷款。由于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房款,陈女士要求退款退订,却被要求扣除20%的违约金,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陈女士随即向佛山市禅城区消委会求助。接诉后,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从大湾区维权一体化要求出发,认真研究证据材料,结合法规政策,制定调解方案。最初几次调解,开发商坚持要扣除20%违约金,但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指出消费者为了维权,澳门、内地来回奔波相当不易,希望开发商从大湾区建设的大局出发妥善处理。经过不懈努力,开发商最终同意全部退回消费者支付款项26万余元。事后,陈女士从澳门专程给禅城区消委送来“为民办实事,排忧解困难”的锦旗和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
点评:近年来,随着大湾区建设不断推进,粤港澳消费融合越来越密切,相关投诉纠纷也随之增多。特别在房地产交易领域,港澳消费者在内地购房需求不断提升,但法律政策差异大,流程和手续繁杂,容易导致发生消费纠纷。为服务大湾区建设,保障港澳消费者合法权益,广东大力推进湾区维权一体化,不断提升粤港澳维权合作水平。本案中,陈女士遇到的问题较为普遍,维权难点在于消费者难举证,为既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又减少陈女士澳门、内地来回奔走麻烦,消委会工作人员从法、理、情多方面切入,积极调解,专业维权,使事情圆满解决,得到消费者的真心赞誉。
案例五
定制衣柜货不对板 退款保修消费者满意
2019年3月,梅州市丰顺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张女士反映,2017年12月底其在丰顺县某家居建材经营部为新房定制五个房间的衣柜及电视背景墙,约定用材为好莱客品牌木板,总价25万元。但张女士入住新房后发现衣柜木板并非该品牌,且衣柜门关闭不全,表面还有裂缝。张女士随即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回全款并赔偿其造成的损失,遭拒。接诉后,丰顺县消委会立即开展调查,据调查了解:张女士跟经营者交流定购时,一直要求用好莱客木板制作,但是在书面购销合同上并未注明。经营者据此表示其并未违约,只同意补偿4万多元。张女士则表示受到欺骗,要求赔偿15万元。由于分歧过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最终经过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补偿消费者10万元人民币,并对衣柜出现的问题提供保修服务。双方对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调解人员的耐心细致表示感谢。
点评:本案中,消费者是因为信赖好莱客品牌选择定制家具,且支付了相应的价钱。而经营者却抓住合同没有标注的漏洞,选用其他木材,违反了双方的约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进行认真核对,也存在一定的疏忽。在此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一定要认真审阅,口头达成的约定,也要通过书面合同予以明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案例六
“车钱包”只充不兑引众诉 消委会及时出手平纠纷
2019年,东莞市消委会陆续接到“爱车钱包”“汽车钱包”“车钱包”等公众号充值未到账的投诉,其中共接到关于东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215件。消费者反映在其该公司公众号上充值了500元至1000元金额不等的加油卡,但充值金额迟迟未到账,多次尝试联系客服无法接通。经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问题属实,同时发现该公司在珠海、惠州、江门等十余市均设有分公司,涉及消费者众多,金额高达258万元。为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东莞市消委会立即启动约谈程序,向该公司分析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马上整改。约谈产生较好效果,涉事公司一方面通过完善充值系统、提升充值对接、增强客服服务,有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对投诉问题及时回应处理,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最终,投诉的消费者加油卡全部充值到账,投诉量从最初的爆发性增长,直降至零,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点评:本案中,消费者在科技公司公众号充值,双方达成了加油充值的交易协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科技公司应该按照充值金额、到账时间等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却一直拖延,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众多消费者权益受损。东莞消委会及时出手,通过调查约谈监督等方式,为众多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同时消除社会不稳定风险,值得点赞!在此提醒消费者,预付消费,尤其网上预付消费,有风险,须谨慎选择、理性对待。
案例七
押金不退购物抵扣 展会作幌老人上当
2019年7月,何女士等40多名消费者来到中山市小榄镇消委分会投诉。据消费者反映,中山市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小榄镇某酒店举行为期五天的保健产品直销会,主办方规定:凡参与该活动的消费者都可获得公司赠送的礼品,但需缴纳“参会押金”,当天活动结束后返还给参与者。因可以领取礼品,现场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直销会前四天,消费者只须缴纳数百元押金,且可以顺利退还。但到了最后一天,主办方将“参会押金”提高到1000元至4000元不等,不仅不按承诺返还,还要求消费者用押金购买远高于市价的保健品进行抵扣。由于涉嫌强买强卖,且涉及众多老人消费者,小榄镇消委分会高度重视,马上联合小榄市场监管分局、小榄公安分局进行调查,认定主办方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其立即退还消费者所有押金。因此,为40多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多元。
点评:押金,一般指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房屋租赁、承包、住店等合同担保领域。本案中,直销会主办方与消费者之间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无其他需要担保的情形,其收取“参会押金”其实另有目的。主办方要求消费者用“押金”购买远高于市价的保健品,明显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近年来,老年人消费问题成为热点,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通过“赠送礼品”“打亲情牌”“会场营销”等各种手段,变着花样诱骗老年人上当,实该谴责!
案例八
演奏会改地单方面退票 经营者霸道消委会制止
某国际知名钢琴家江门站演奏会原定于2019年12月20日在江门市新会区体育中心进行,并通过多个购票平台对外公开售票超过300张。后因各种原因,主办单位最终决定将活动场地改在江门演艺中心侨都大剧院举行。为减少自身损失,主办单位于10月29日宣布前期售出的门票全部作自动退票处理。部分消费者对此并不接受,认为侵害自身权益,向江门市消委会投诉。该投诉涉及消费者300多人,江门市消委会高度重视,派出专干力量处理,紧扣“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原则,深入进行案情分析,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约谈主办单位,陈述利弊,耐心调解。最终,主办单位为受影响消费者提供三种处理方案:退票退款、补差价升级票档、按原价位安排座位,涉诉消费者均表示满意,事情圆满解决,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点评:本案中,演奏会主办单位与消费者通过销售、购买门票的行为形成了法定的事实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主办单位为减少自身损失,单方面宣布退票,属违约行为,对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或带来不便应当给予补偿。
案例九
合同暗藏霸王条款,支持起诉判定无效
河南省消费者蔡先生于2017年在湛江全额购买了一套价值718662元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2018年6月30日交房。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房屋依然不符合交房条件,蔡先生要求开发商依据合同按日赔偿已付房款0.1‰的违约金,但开发商以合同中“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买受人已付房款的0.1%”为依据,主张违约金赔付总共不超过718.662元(总购房款718662元×0.1%)。蔡先生认为该条款显失公平,主张予以调整,但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湛江市消委会投诉。之后又有90多户业主陆续前来投诉。湛江市消委会通过调查分析,确认涉案条款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形,但开发商拒绝接受调解。于是,湛江消委会代理消费者诉讼,历经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均支持消费者诉求,确认涉案条款无效,判决开发商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0.1‰的违约金。最终,90多户业主共获赔偿款超过250万元。
点评:本案中,涉案合同系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对消费者逾期付款、开发商逾期交房均有违约金的相应约定,但开发商逾期交房设置违约金上限,而消费者逾期付款则未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且根据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上限条款,无论开发商逾期多久,只需赔偿700多元的违约金,显然远远不足以弥补消费者的实际损失。分析认为,该条款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情形,是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即俗称的霸王条款),应当判定无效。
案例十
美容店关门数百人被坑 预付式消费风险点要防
2019年7月,肇庆市端州区消委会接到一宗群体性投诉,涉及消费者348人,涉诉金额高达110万元。据消费者反映,端州区某美容美发连锁店陆续关门停业,导致其购买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端州区消委会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了解到,该店共有4间连锁店,经营者自2019年5月接手以来,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员工集体停工被迫停业。端州区消委会要求经营者尽快履行责任义务,但经营者表示在接手店铺前,消费者充值的金额已由上一手经营者收取,涉及金额较大,自身已无力退还。端州区消委会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店经营合同转让关系复杂,2年内转让过4个经营者,但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消委会立即联系相关的4个经营者,经多次沟通协调,明确了4个经营者的转让关系和各自责任。最终,4个经营者承诺向在其各自经营期间充值的消费者退还扣除赠送和优惠金额后的余额,或将卡内余额转至尚在经营的分店继续使用,得到大部分消费者的认可。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本案中,美容美发连锁店突然关门停业,事先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事后未积极主动做好预付款余额退还工作,没有尽到应尽法定责任和义务。近年各行业预付消费问题频频爆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办卡消费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商家;二是充值时金额不宜过大,并尽量在约定时间内消费完毕;三是注意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发生问题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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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可自主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工作范围,为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选择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意欲开展工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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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食品安全动态、民生关注话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各类经典案例等相关资讯及分析,探索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发布及解读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重点课题调研、调查结果,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建设性意见,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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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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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安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食安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食安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食安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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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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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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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3326578、15311203802、010-56212737。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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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优惠,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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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安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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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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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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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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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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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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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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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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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政务百网示例:http://w.spaqzhzx.org.cn/list-spaqzhzxzxzxb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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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查员授权使用食品安全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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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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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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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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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简称,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的牵头单位,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同属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具体职能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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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卫生调研网、饮食安全调研网、质量调研网、食品安全法制网、食品安全资讯网、食品安全调研网、食品资讯网、食品安全舆情网、食品安全在线网、食品安全内参、食品安全热线网、市场监督资讯网、打假法制网、质检调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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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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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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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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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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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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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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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介绍信使用规定:丢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县级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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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县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食安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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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需要带好身份证、调研证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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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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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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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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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调研中心通联部收,邮编:100005, 电话: 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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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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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重新购买,物品资料和制度每年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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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方,有权利义务向涉事各方核实资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2)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有法律咨询服务经营范围,项目同时也有专业法律服务公司,即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两高互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的运作单位之一。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有权利对涉事涉案各方,依法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各种合法形式,对事件、事实、证据等内容进行核实。 (3)我们有当事人的委托手续,依据宪法及民法等规定,我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对涉事单位通过口头、信函、电子邮件、谈话、调研、市场调查等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资讯信息真实性核实或涉事调查。 我们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各级党政机关成为涉事方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群众和涉事单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理应依法依规接受合理合法的问询,或书面的调研材料。 目前,我们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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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县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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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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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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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安项目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的食安课题调研和法制宣教活动。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产业政策及重大项目; (3)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和行业百网网站,积极采集编发行业最新政讯和资讯信息; (4)运用好“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的行业百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促进国内食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序发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食安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6)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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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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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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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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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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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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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安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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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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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项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绿色食品、餐饮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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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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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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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北京政讯通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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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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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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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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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 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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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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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会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三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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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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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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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spaq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7744787、010-56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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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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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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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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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四个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均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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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食安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食安网络信息化工作等。如有效应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搜集并处理食安相关资料和信息,编辑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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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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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由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4个官网和食安调研类、政务资讯类、法制宣传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等政务百网,食品加工生产、餐饮服务、绿色产业等行业百网共同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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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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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品安全调研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工作;2.熟悉我国食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3.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4.熟悉调研工作;5.熟悉网络基本操作;6.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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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的政务百网、行业百网双百网站群里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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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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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调研访查车牌有两种,一种是食品安全内参,一种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您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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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是食品安全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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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媒体监督,是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大众传媒对各种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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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食品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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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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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意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食品安全事业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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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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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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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录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录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录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告诉我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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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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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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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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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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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但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县级中心,如有与县级中心联系办理,如果没有与总部中心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是:县级1200元,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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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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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只是我中心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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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是由调研员自己申请的,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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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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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有的网站可以上传视频,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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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每一个官网对应一个主要业务板块。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行业资讯与信息化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对应法制与调研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对应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业务;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对应行业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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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会存在相同功能栏目重复出现的情况,但是每个网站的功能还是会有差别,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