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案例

时间:2020-07-14 来源: 作者:

  车不买了“订金”不退  12315调解助维权

     吴先生在颍上县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台汽车,预交了两千元订金。后来因故吴先生不打算购买该车,便要求退还订金,但商家一直拖延不办理,吴女士只好找到颍上县市场监管局请求帮助调解。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给吴先生退还了两千元订金。   【点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有着本质区别,“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交付定金方违约的,定金丧失;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双倍返还。而“订金”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由双方当事人按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提醒,消费者需交预付款等情况时,要谨慎识别交的是“订金”还是“定金”。

   

  预付式消费维权案例

     李女士与2019年上半年在城北某购物城二楼儿童乐园办理了一张儿童游乐场预付卡,办理的原因是当时有优惠活动。2020年初,由于疫情原因该游乐场已经停业,于是联系该店所在商场,要求商场予以沟通,李女士认为应返还其人民币200元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消费者予以投诉。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退款。  [案例评析]本案中由于经营者无法再继续履行服务合同,按照《消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之规定,经营者应退回预付款200元,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丧事放炮竹炸伤好友,12315调解赔偿损失

   

      近日,家住颍上县城南的王先生在帮助朋友办理丧事时,被花炮震伤耳膜,致使王先生住院治疗,由于王先生药费没有人承担。所以,王先生诉至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要求讨说法。经县局12315执法人员的协调,花炮公司暂支付2000元的治疗费用,待王先生出院后,才进行后续调解。

     点评:王先生在参加朋友父亲的葬礼时,由于点燃烟花炮竹致使王先生耳膜穿孔。县市场监管局12315根据当时人的叙述认为:一、当时人王先生属于有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知道花炮燃放会给人体有一定伤害,没有进行有效规避,故承担药费百分之四十;二、作为丧事办理者没有告知义务,应承担事故责任的百分之三十。三、花炮公司和经营者在销售花炮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承担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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